走进小说天地初三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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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beiwei”参与投稿,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走进小说天地初三作文(共29篇),我们一起来阅读吧!

篇1:走进小说天地初三作文精选

【那满地的金黄】

街上车来车往,人头攒动。

街道两旁,有着许许多多的妇女在卖着桔子。

她们在地上铺一层布,把一堆新鲜的桔子摆在上面高声叫卖。在她们之中,有一个老妇。

老妇坐在一个偏僻的角落,干瘦枯黄的手指像老树枝一样拨弄着地上的桔子,偶尔发出的一声叫卖,也是沙哑无力的。

别的妇女的叫卖声一声高过一声,桔子也很快就卖了出去。人们似乎视老妇为透明,连带着老妇的桔子也不受欢迎。老妇的桔子并不比其他人的差。可是却没人愿意在她的摊位前驻足。

也许,人们总是喜欢光鲜亮丽的外表吧。

老妇安静地坐在一那个角落,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目光却不带一丝乞求,没有平常小贩眼里的期望。她偶尔伸出那像枯树枝一样的手,拨弄桔子……

一位打扮得时尚年轻女郎拎着包走了过来,脚下的高跟鞋敲击着地面发出“叭嗒叭嗒”的清脆响声。

那高高的鞋跟一不小心勾住了老妇用来垫桔子的布,布被高跟鞋越拖越远,桔子滚落了一地,金黄金黄的布满了一街道。

女郎注意到了“高跟鞋”的异常,厌恶地看了一眼被勾住的布,皱了皱眉,“真晦气!”像是没有看到那散落一地的桔子,眼中没有一丝歉意,扬长而去。

老妇手足无措地看着一地的金黄,慢慢地移过去捡起那块被拖了很远的布。一个戴眼镜的女孩看见了,走到老妇面前,默不作声地蹲在地上开始帮老妇捡起散落一地的桔子。

在老妇身旁卖桔子的妇女看到了这一幕,扔下手中的桔子,也蹲在地上帮老妇拾起桔子。

街道两旁的行人看到了这一地的金黄。一个中年男人立刻反应过来,三步并作两步也跑过来帮助老妇捡桔子。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捡桔子的队伍中,一个个金黄的桔子被人们捡起递到老妇手中。

老妇感激地看着这些人,想要把桔子送给那些帮助她的人。一转身……

女孩把桔子轻轻放在老妇身旁,扶了扶眼镜,走了。

妇女回到了自己的摊位,继续叫卖着。

中年男人拍了拍手上的灰,扭过身进了旁边的书店。

街道上车来车往,人头攒动,老妇人这里成了靓丽的一点……

篇2:走进小说天地初三作文精选

【哦,那遍野的黄花】

那是一个黄花遍野的季节,他们相识了。雪儿19岁,莲儿18岁。

他俩同在一个班,开学没几天,他们便很熟悉了,上课的时候,常在一起研究学习上的问题,下课经常和同学们谈天说地,毫无顾忌。

不久,同学们发现了一个很敏感的问题,雪儿突然变得沉默寡言,喜欢一个人在角落里发呆,好奇的同学终于发现,雪儿的视线总在莲儿身上,他一定是爱上莲儿啦,大家偷偷议论着。

莲儿病了,请假回家休息了几天,雪儿像没了魂儿,一有空闲就拼命在球场上自己投篮,每次都是汗水湿透衣衫。回到寝室,他就出神的凝望着天花板。莲儿终于回来了,雪儿立刻变成了快乐的小鸟,每天都笑得那么灿烂。

转眼,临近期末了,雪儿和莲儿成了学习上的一对伙伴,相互给予支持和鼓励,所以他们心里根本就没有挂科这一概念。可是,雪儿他怕失去莲儿,他多想告诉莲儿对她是多么喜欢,可雪儿不敢,他怕莲儿不接受会让他离得更远,于是,雪儿只能一有时间就在角落里偷偷看着莲儿,三餐后的寝室窗玻璃上总是印着他的脸,眼睛死死盯着从食堂出来的莲儿。每次放假,莲儿返校的时候,刚进校门迎接她的就是雪儿那张熟悉的脸。就这样雪儿偷偷的看着莲儿两年。

那年的夏天,班长组织大家去郊游,那正是黄花遍野的季节,莲儿在黄花丛中像翩翩飞舞的蝴蝶,雪儿远远地看着,同学们都想成全雪儿,都悄悄地离开,只有雪儿和莲儿了,他们唱啊,跳啊,雪儿突然抱住了莲儿,颤抖地说:“我爱你”!莲儿听到了雪儿那剧烈的心跳,那么有力,急促,但莲儿立刻挣脱开来,她觉得雪儿亵渎他们的友谊,大声说:“我讨厌你”!

从那以后,他们之间没了友谊,莲儿总是和雪儿拉开距离。可雪儿却愈加爱着莲儿,现实使雪儿陷入痛苦与迷茫,他又总出现在篮球场,疯狂地把篮球摔得砰砰直响,同学们知道,他是想在疲惫中遗忘,但是,雪儿终于战胜不了自己,闭上眼,总是莲儿那可爱的脸,明明近在咫尺,心却那么遥远,多么残酷啊!

时间过了一天又一天,莲儿也习惯了总看她的那张脸,渐渐地开始对雪儿有了好感,他们在毕业的前一天和几个要好的朋友一起去游玩,那仍是黄花遍野的时候,盛开的黄花是那么耀眼,它们一片一片,雪儿告诉莲儿,毕业了我们也会经常见面。

第二天,雪儿送莲儿到了车站,列车徐徐离开站台,雪儿的心空了,莲儿看到的是张模糊的脸,她擦干眼泪强作笑脸.

遗憾的是在毕业以后的日子里,雪儿和莲儿相距遥远,各自的事业使他们的见面有了局限,渐渐地,莲儿的心离雪儿越来越远,雪儿赌气离开了莲儿。不久,雪儿结婚了,新娘是一个很普通的姑娘。

听朋友说,雪儿生活很平淡,没有爱,只有责任,他不爱他的妻子,因为莲儿,他后悔当初和莲儿赌气,也害了他妻子这个女人。雪儿说:莲儿是我的最爱,我的初恋,我永远无法忘怀。

又是一年夏天,黄花遍野,那颜色那么扎眼!

篇3:走进小说天地初三作文精选

【都是网络惹得祸】

他,在异国打工,每每无聊时,总喜欢打开电脑,寻觅故乡影子。一次偶然机会,一位男同胞跃然屏上。思乡的情结让身处异国的他感到阵阵兴奋,手指迅速而优雅地在键盘上搜索敲打。经过一番交流,对方也是一位在该地区打工的老乡。同是天崖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同病相怜的他俩,很快就结成了好兄弟。已婚的他,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比他小几岁的拜把兄弟,那年他俩一起双双回国探亲。

在祖国故乡期间,相互串门自不在话下。

他有个妹妹长得蛮好看,拜把兄弟过来串门,一眼就看上了他妹妹。在他的凑合下,他妹妹与其拜把兄弟很快结成爱的涟漪,拜把兄弟成了他的妹夫。

随着时间的流逝,照旧在异国打工而家眷留在中国的他俩约好,每年回家探亲采取接替办法,一个先回国探亲,一个留守异国,这样轮流对换,好让家中的亲人感到更多的温暖。

可万万没想到,他妹夫回国期间竟会与他夫人产生暧昧关系,他被一直蒙在鼓里。

今年,轮到他年关先回中国探亲。都说“小别胜新婚”,可他一年才回家一次,妻子却不冷不热,让他难于捉摸。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细心的他不动声色,暗地里向自己的母亲吐露自己疑惑的心迹。当他从自己母亲口中听到有关妻子与妹夫的流言蜚语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曾经深深的爱着自己的那个她,竟会与自己耳鬓厮磨的拜把兄弟兼妹夫做出这等龌龊的事,令他心如撕裂般沉痛,痛得无法呼吸,伤心怒愤涨满了他的胸腔,他一个堂堂七尺男儿,让他戴这样的绿帽子不气死才怪。屏息以待,抓奸抓双。

他精心导演了一出双潢戏,谎称自己回他国去打工,通知妹夫回国探亲,自己却躲藏在朋友处等候时机。果然不出所料,奸夫淫妇当场被擒,真相暴露,两个美好的家庭就这样双双破裂。

都是网络惹的祸,不然,他哥妹俩也不会受到如此的凌辱,成了街谈巷议的话柄。

篇4:走进小说天地初三作文精选

【《林冲棒打洪教头》前传】

记起林冲这个人,相信你一定不会陌生吧!凡是读过《水浒传》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武艺高强,有勇有谋的人。语文书上有一篇课文名叫《林冲棒打洪教头》,你可知道这个故事的前传,今天就让我给你介绍一下吧!

林冲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妻子张氏。在一次庙会上,被当朝太尉高俅的儿子高衙内调戏,幸亏林冲即使喝止。从此,高衙内便怀恨在心,并与父亲高俅设计了一条陷害林冲的计谋。

那一日,林冲与结拜兄弟鲁智深一起在一个酒馆喝酒,只见一个大汉走进来,将拿着的刀往桌子上一拍,怒气冲冲地说:“这么大的一个东京,竟没有一个认识兵器的!”林冲听罢,走到那汉子面前,把刀抽出来一看,只见那刀青光夺目,冷气侵人。讨价还价后,便将刀买了下来。

第二天,高俅派人让林冲带上那把宝刀到府上看个究竟。那侍卫带着林冲走进几道门,来的一个空旷的场所,便去禀告高太尉去了。只是半天不见一个人影,林冲等得不耐烦了,便抬头一看,只见上面写着四个大青字:“白虎节堂”。这可是商议军机要事之处啊!林冲不由得吓出了一身冷汗。这时,高太尉带领一队人马冲了出来,大喝道:“林冲!你知法度否?手拿利器,莫不是来刺杀本官?快给我将他拿下!”林冲百口莫辩,高俅命人将其刺配沧州。路经柴进庄时,自大的洪教头硬要与林冲比武,结果以惨败告终。

古今中外,有许多英雄在面对黑暗势力时勇于作斗争,令我十分佩服,我把他们的事迹铭记在心。

篇5:走进小说天地初三作文

走进小说天地初三作文

一部不足百页的作品,却能让一代代人一读再读。我从那朴素、精确而又洋溢着浓郁生活气息的描写中,进入了老渔民桑提亚哥的晚年生活。我读出了他的贫穷、凄凉,也读出了他的倔强和不甘,同时,他虽已年老体衰,对生活却仍保持那份固有的信心。他出海了,在经历了一次次失败后,他捕到了一条大得惊人的鱼,这是他多少年来梦寐以求的事。经过了三天三夜的周旋,通过与大鱼的'殊死搏斗,他在筋疲力尽的最后关头,终于战胜了大鱼,把它绑到了自己的船舷上。在搏斗的过程中,他心中一再出现一个念头:“人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他曾这样高喊着激励着自己:“你尽可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然而,最终,他还是失败了:在归途中,饥饿的鲨鱼接二连三地追上来,他拼尽全力,一条条地杀死这些掠夺者;老人回到岸边,他带回的只是一条巨大的鱼骨,一条残破的小船和一副疲惫不堪的躯体。他失败了,但他内心的骄傲丝毫不受损伤。他英勇地失败了,他是真正凯旋的英雄,一身伤痕则成了他非凡勇气的见证。在小小的窝棚中老人安然入睡。他没有失望,他没有被打败,睡梦中又要准备出海了,他梦见了狮子。

读完这篇小说,我发现,老人的故事不仅象征着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象征着整个人类坚不可摧的精神。在现实中,他虽然失败了,但在精神上,他却是胜利者,他那顽强搏击的精神,展示了人的高贵和尊严。遍顾所有的人生,谁没有经历过失败呢?哪怕再成功的人。失败的原因可以不尽相同,但无论如何失败总是一个让你难以承受的打击。关键是你会梦见“狮子么?你还会准备“出海么?再出海,你就会有胜利的希望。我想,这种险恶的人生环境和这种坚忍的人生态度,正是这部作品越来越吸引人的原因。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至于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马林鱼的一副空骨头架子,这都是无所谓的,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尽生命的能量,为自己的理想追求过、奋斗过的老人,不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吗?这样的人生应该无怨无悔。

篇6:走进小说天地初三作文精选

【黄金海】

“集合!”水手的手一颤,失落了手中的小铁块。“叫嚷什么啊!可恶的船长!”他咕嚷着,一脚把铁块踢进船长室,旋即跑上甲板。

“集合!集合!”船长叫嚷着,不耐烦地看着眼前稀稀拉拉的人群。这群讨厌鬼,还不是时间紧迫,不然,怎么可能拉来这么一帮水手?他嘀咕着,望眼四下,看人差不多齐了,说道:“各位,我举行这次航海的目的众所周知,是为了跟随我们伟大的西班牙皇家舰队司令哥伦布的足迹,去探寻印度的财富。”下面的人群耷拉着应和着。“但是,这只是次要的!我的目标,是找到印度上的黄金国度皮兽并征服之!”“黄金!”人群中顷刻间迸出一双双晶亮的目光。船长调高音量说道:“没错!”那里的国王用金制的酒杯喝酒,他们的黄金像我们的废铁一样不值钱!人群安静了,眼睛齐刷刷地望着船长胜利的笑容。“如今,没有一艘船,一支舰队开赴向那个黄金国度——除了我们,”船长说道,“只要我们足够团结”“对。”“足够快”“对”。“就意味着我们有足够的能力支配那股巨大的财富!”“对!”人群中爆出了一声巨大的回应。“所以,请每个人守好自己的岗位,不出一周,黄金就是我们的了!现在,各就各位!”人群瞬间四下散开,船主帆被撑至最大,甲板上人们各自用尽气力完成自己分内的事——这是一帮多么优异的船员呀!当然,是在黄金的驱使下。船长放下思绪,走进了船长室。

一周后,这艘由欧洲出发的帆船临近了秘鲁海岸,也就是所谓的黄金国。瞭望台上,一双双迫切需要黄金来填充的,如狼似虎的目光来回扫射着大海,似乎要把海洋看穿,一直看进秘鲁国那闪亮的国库。然而,海上一片空旷,明天早上,你们将看到它。般长的证据中透出十足的自信。但,他还是快步跑回船长室,仔细观看他的航海图去了。

翌日,“我们什么也没看到!”船长被愤怒的船员把船长拉出船,押上了甲板。船长眨巴了两个惺松睡眼,放眼望向远方的同时,口中念叨着:“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碧海静静环抱着船,远方,水天一色。

船长发了疯似地冲开众人,踢开船长室的木门,双手抄起身边的海图,对准罗盘上的方位后研究起来。“不可能,就在这儿!”“黄金在哪儿”众人眼中失掉了光彩,“就在这儿!只是……只是它……不可能!”“黄金在哪儿!”众人声音中透出了难以压抑的愤怒——为了那个如今已是子乌虚有的黄金国,这一个星期他们以超常的精力对抗着海上的狂风暴雨,这为了什么?船长瘫倒在地,他知道,这帮人会怎么对付他。

又过了一天,船长被狂怒的人们丢进了“黄金海”,大副成为了船长,他决定原路返航。船长至死也不明白,黄金,他出海唯一追寻的财富,最后成了终结他的屠刀。

然而,当船返航时,船员们惊讶地发现,他们的起始点,欧洲,古老的欧洲,消失在了茫茫大西洋中!

没想到,真没想到。

众人得知消息后,纷纷涌上船艏,眺望着似乎不久前仍是人头攒动,热闹非凡的西班牙港。如今,却只是一片汪洋,众人怅然望着大海,困惑中仍是困惑,迷惘中,一片诡异升腾而起。

“不许动!那是我的!”一名水手飞扑向一个伸手向他干粮袋进军的另一名水手,不想一声爆响后,他倒在了血泊中。一名随船教士披头散发,双眼无神地终日游戈在船中,“上帝愤怒了,淹没了这的一样,我们,是上帝的选民……”他念念有词,游荡着,正如这艘游荡海面上不知何去何去的航船。而船长室中,大副、二副以及所有仍剩几丝理智的人翻找着所有航海资料,检查着所有航海仪器——他们不求答案,只求心安。

然而,被装在办公桌正中央的精美罗盘,没有一个人决定动它。

红色的箭头,如石雕般,木然指向前方,没有一个人想过为什么。

几周后,船上最后一桶面粉空了,人们互相拔刀相向,为的是对方手上的粮食口袋,一时间,喊杀声不绝如缕。没想到,这些人在理智与生存中,果断选择了后者。

罗盘静指着前方。红色的箭头,如血,更似剑。

又过了几周,最后存在下的几个人吃尽了最后的粮食,在饥饿的灼灼目光中,他们,不,它们的刀开始收割对方的血肉。

没想到,真没想到,在人性与生存中,他们又果断选择了后者。

罗盘静指着前方,岿然不动的箭头,似乎引领着人们驶向灭亡。

最后,仅剩的那个水手,从对手身上抽出了刀,静静走向了全船人之前动也不敢动的火药桶。

没错,他要与船同归于尽。

巨响过后,船,缓缓下沉,罗盘,也浸入了冰冷的海水中,在罗盘下,那个一直被众人认为最安全,最正常的地方,赫然吸着一块金子。它不大,却改变了整船人的命运。

没想到,真没想到。

篇7:走进小说天地初三作文精选

【冬蛰 】

纷纷扬扬的大雪下了一夜。

阻了行人的归路,恼了旅客的情思。

酒馆好似埋在雪里开的,蒙上一层厚厚的屏障后,再也看不清了。

远远望去,惟有店家反复擦拭过的店前一盏大红灯笼极为鲜明。一点红,摇曳在风雪里,晃在每个远行人的心上。

经过的人搓了搓通红的手,看见这红灯笼心也痒了。谁不想进去烫起一碗热酒,配一盘熟肉暖暖肚子呢?

小酒馆热闹起来。雪片被凌乱地抖在空中,像一簇蓬飞的草团。

掌柜本该舒适地坐在柜台旁。毕竟这霜雪寒得刺骨,店里倒是热气腾腾。但是,店前独立许久的白衣人令他颇有些好奇,他便起身去了门边。

他开了门,拾了门前竹竿打算把门边的雪扫一扫。经过白衣人身边,他笑道:“客官,不进点来坐一坐么?这雪看是要下好一会儿啊。”这人身材高大,估量八尺有余。掌柜一看,才知,他穿的原来是件红裘,被雪淋得白了。

白衣人缓慢向掌柜这边看过来。唇红齿白,眉目细长。浓眉微翘入鬓,眸子薄霜如镜,额头到眉梢隐隐约约有一道狭长的伤疤,已淡得快看不见了,却也醒目。

他沉吟片刻道:“也罢。掌柜,与我热碗酒,切碗素菜来吃。”说着,步入店堂,拣了个清净角落坐下。

白衣人脱去斗篷,露出里边一件绛皂色的袍子,是平庸的样式,袖口几处微有绣花。可那布料轻盈通透,稳重华贵,一看就不是穷人家能穿得起的,这与他面目上的狼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店里伙计见了这件袍子,愈加恭敬地对待他。

酒是好酒。白衣人独酌着,静坐在一隅看来往的人们,一言不发。

门外白雪纷飞。白衣人的目光不在酒上,似乎也不在店中的任何一处地方。他的目光穿透过木门,和门外鹅毛大雪相缠绕。

小酒馆里吵闹声划拳声不绝,风雪愈来愈大了。

冗长的吱呀一声,门开了。门上堆积的雪扑簌簌地落下,飞入门前的雪中,了无痕迹。

嬉闹声没有因此停下,白衣人的视线却偏了。他直看向那个刚刚进来的人,目光里说不清是什么。

那倒是个一表人才的儿郎。凛凛一躯,身长八九尺。结束齐整,腰系佩玉,弯刀横握,镶玉的乌黑抹额微束起长发,着一身胡服,更显出矫健身量。细看时,才能看出他的眼眸却是碧色的,原来是边疆的胡人。

正值战争的休战期。酒馆所在的地方,是两国协约的一块放缓地带。两方军民任意出入,不能在此伤人。有少数民族的人来往,也不奇怪。

那人也看到了独自喝酒的白衣人,他自怀中随手掏出根金条,啪地丢在柜台上,言道:“拿坛酒来!”一面径直步向白衣人那桌。

人坐定了。白衣人漠视那人仰头喝酒,并不做声。

那人半坛酒尽,斜了白衣人一眼道:“想必还认得我?你倒有此雅兴。”

言语里有不声张的敌意,白衣人看他一眼,意在彼此彼此。

重重一声,那人把酒坛拍于案上。又是嚯的一声,长刀已经出鞘,有如长虹贯日,直逼向白衣人胸口。旁近的人面面相觑,一时安静下来。

“不怕么?”那人冷笑,有意侧着刀锋似要逼入。

“在此地,谅你不敢放肆。”白衣人终于开口,“况且,杀了我,又如何?”

“杀了将军,叫将军与妻儿团聚如何?”

话音未落,白衣人衣袖微翻,整张木桌已倒插在刀刃上,整桌酒菜都被掀翻了,酒浆溅了一地。白衣人怒目一瞪,起身大喝:“你竟卑鄙至此!”

原来白衣人是汉族的将军,那人却是胡人可汗之子。前些时日,胡人乘将军妻儿来探访之际,使计擒了将军妻儿。将军为国家大义,远赴边陲,与妻儿音信难托。而今知晓妻儿至此,他是万般滋味涌上心头,恨不得手刃面前之人。

那人放低了声音:“将军可曾记得舍妹玉芝公主?”

将军道:“战争如何能不流血!”眼中怒火不减。

那人复冷笑道:“战争因你们而起!”

将军恨恨一瞪道:“若不是你们胡人一而再地侵扰边境,我等又怎会起兵?!”

那人亦放声道:“若不是汉人欺压,我们怎可能侵扰?!”

将军愣了片刻,眼前浮现出他破敌军阵营时,面前何其萧条的景象。与胡人的凶猛截然不同的是城内,到处是落败。房屋都变作了残阙,胡人妇女泣不成声,只有些老人手拿祭神的器物在祷告,不停地祷告。他亦想起自己秀丽的家乡,是一派山清水秀,小儿在杨柳岸边捉知了,回头对他嘻嘻一笑。

将军神色微缓,语气放平:“本将与公主逢于战中,本是敌我之分,一时剑起,教公主花颜凋零,命断沙场,是一人之责。胡人战士骁勇善战,我汉人军士亦是英姿飒爽,本也都是战争所迫,才不得已……”将军的声音愈加悲愤凄凉,“可为何要害我妻儿!”浓眉拧在一块儿,像一块化不开的坚冰。

那人忽而笑了几声,将刀复还入鞘中,稍理衣衫,微侧身道:“将军不愧所负盛名。小可着实佩服。可我族亦是爱好和平,两国若是交好,停止战争,岂不是更好?将军莫怪,前些道将军妻儿已故的言语,不过试探而已。”

将军惊喜回身答道:“我亦有此志。想我两国烽烟不断,原因道来甚是简单,若早能各退一步,避免战乱,皆大欢喜。令妹之事,不予追究,感激不尽。”

那人眼眸刹那间黯淡下来,勉强说了几句客套话,将要辞去。忽听得将军道:“且慢!”

只听到身后哗一声拔尖声,将军捧剑在手,向前一步道:“玉芝公主的配剑,教我拿了,特此归还,也算是让公主魂归故里了罢。”

那人双手颤抖着拿回剑,眼里满是怀念。

休战是漫长的蛰伏。

酒馆的伙计打理完店里,却还是大雪纷飞。人影在雪中迷离。

后来将军才知,那人虽是可汗之子,却对汉家文化别有兴趣,本就是不愿打仗的。经过与可汗商议,便让他作为外交使者出使都城。

自此,两国友好往来,和谐共处。因将军有功,封侯加官,皇帝命他带妻儿回京朝见。

冬蛰过去了。积雪融化,小酒馆在早春的暖风中更添一份喜庆,那盏红灯笼悠悠地,闪烁依旧。

篇8:走进小说天地初三作文精选

【考试之前】

还有一个小时就要考试了,她和其他学生一道坐在教室里。紧张的气氛充斥着整个教室,同学们都朗朗地读起了书,似乎想利用这最后一丁点时间,把所有的知识塞进脑袋。老师扫视了一下教室,满意地点了点头。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坐在角落里的她。

她穿着雪白的连衣裙,桌上收拾得十分整洁,仔细看她,秀气的眉毛下,有一双清澈如潭水的眼睛,此时深不可测;她又单纯得如同一个孩子一样,长长的睫毛闪动着。

她还在想着昨天晚上的事。她平时成绩优异,备受老师亲睐;班上还有一个同学陈露,整天不学无术,还嘲笑她是个书呆子。可是,因为她的老爸是市长,于是,老师也得让她三分。

昨天晚上,陈露的爸爸突然来找她,叫她代替陈露去中考,然后拿出一叠钱说,如果她答应,就把钱给她。她开始坚决地拒绝了,可是她一回答,便看见了高位截瘫的老爸,想到了高昂的医疗费,决心又不禁地动摇了。终于,她答应了。

突然,身旁好朋友林青的说话声将她从回忆中拉了出来,还有十分钟就要考试了,难道她真的要代替陈露去考试吗?看着陈露正在与旁人高谈论阔,飞扬跋扈,她的心如刀绞般一点一点疼。回过头,发现陈露的爸爸就在教室边站立。

她开始在黑与白之间艰难地抉择着:陈露的爸爸既然会做出这样的事,那么他肯定也不是一个好市长,又想起了贪污的下场。终于,她毅然大踏步地朝陈露的爸爸走去,为了他,为了自己,为了陈露,也为了人民能有一位好市长,她迎着刺眼的阳光朝他走去……

篇9:走进小说天地初三作文精选

【王位】

她是大公狼派克的爱妻。派克是群体中的王,是至高无上的帝王,而她就是王后!

用狼的审美标准来衡量,她花斑可是狼群中的“西施”。蜂腰宽肩,肩上有两块对称的斑点,像两只蝴蝶飞在她的身边,使她显得更加妩媚。

她天天和派克在一起看日出,看日落。派克对她很好,每次狼群抓到猎物了,派克马上把那热气腾腾的肠子带回来给花斑。在人眼里,肠子并不是什么美味,可在狼眼里,肠子糯滑可口,是狼的最爱。派克每天都给她送来最好的食物,因为花斑怀孕了,而且快要分娩了。看着肚子里跃动的小生命,花斑感到无比幸福。

可上天却和她开了一个恶意的玩笑。那天,花斑正在分娩,一只年轻的大公狼却站出来与派克争夺王位。他叫黑黑,是狼群中的优秀大公狼。他才三岁,在狼的生命中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只见他轻蔑的望了一眼派克,仰天长啸。花斑看着洋洋得意的黑黑,心想:唉,你这来的也太不是时候了吧?我正在分娩,要是派克因为我而分了神,该怎么办哪?哦,不会的,派克不会有事的,他是狼王,不会有事的。花斑一边想,一边为派克默默地祈祷。

不一会儿,派克和黑黑就打起来了。狼牙对狼牙,,打得不可开交。黑黑把派克咬得狼毛飞旋。乍一看,还以为黑黑占取优势,可仔细一看,派克的狼牙始终对着黑黑的脖颈,口口致命,而且把自己的脖颈保护的很好,始终不露出破绽。而黑黑毕竟初出茅庐,技巧、动作都不熟练,只不过是用牙齿疯狂地咬罢了,可狼的身体比钢筋还硬,只要不咬到脖子和腰椎,什么事都没有,顶多咬掉些狼毛,其他一无所获。

几十个回合下来,黑黑累得口吐白沫,直喘粗气。而派克呢?依然精神饱满。眼看胜利在望,花斑却因为分娩的痛苦而发出了一声嗥叫,派克处于对妻子的关心,急忙转过头去看花斑,脆弱的脖子毫无保留的露了出来。黑黑看准时机,用尽全身力气用力一扑,狼牙准确无误地刺进了派克的喉管,只听见“嘣”地一声,派克的喉管断了。他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倒在了地上,鲜血不断从喉管中喷出。

派克死了,黑黑成了新一代的狼王,狼群纷纷涌向黑黑,庆祝新狼王的诞生。花斑傻了,无法接受这瞬间的巨变。她生产完毕,两只雄狼崽映入花斑的眼帘。花斑这才缓过神来,帮狼崽舔去身上的胞衣,对着派克的尸体大声痛哭。她愤怒的望向一旁正幸灾乐祸的黑黑,心里燃起了复仇的火焰。

篇10:走进小说天地初三作文精选

【王老急奇遇记】

昨晚偶得一梦,早起醒来,迟迟没有起床,琢磨这梦境到底有几分真,几分假,想起红楼梦开篇亦是全因贾宝玉的一个梦,于是将梦境稍加整理,原文记录如下:

古有木石前盟,今有老急传奇。

话说这一天,灵吉菩萨去找赤脚大仙、观音菩萨斗地主,归来路上,眼见天色已晚,不由得急驾祥云

归府而去,急匆匆间转头,发现不见了身边的善财童子,也不知这小丫头干嘛去了,整天迷迷糊糊,莫不是在哪困着了?

灵吉菩萨掐指算来:哎呀,不好,这小丫头今世与凡间的一名唤作王老急的有一段不解之渊源,今日已到期,这小丫头,恐怕难逃“劫数”,我先去找她回来再说。

灵吉菩萨掉头寻找来时的路,只见善财童子,站在那里歪着个头,两眼盯着凡间的一切,似是痴呆。

灵吉菩萨一声断喝:呔,善财小儿,不随你主回家,在这作甚?

善财小童子回过神来说道:主,我看见凡间中国有一男子整日耕耘在银屏之上,文章写得甚是好看,竟一时看得入迷。

善财小儿,唉,看来你也是凡心不改呀,看你等如此痴迷摸样,我今就放你下凡而去,限你三日之内,速速返回,如有违背,定罚不饶。

我的主啊,那我可就真的走了哦。

嗯——不可得意忘形,想起人间自有安徒生的《美人鱼》——一女子爱上王子的悲惨故事,你若想下凡,必将承受文中那一女子的千般之苦,万般之痛,我将你化作一只不能言语却聪慧无比的猕猴下界而去,你可愿意?

我愿意。

承受人间的千辛万苦,也将在所不惜?

是的,我愿意承受。

唉,似你等痴迷小儿,不知人间苦,谅你也难以回头。如此,亲,记住,哪日你看到你身上的猴毛掉落,化成一天仙美女,既是你的归期,去吧……

再说凡间的王老急,王老急本不是他的本名,人家大号:王宝文,只因此人有三急:说话急,走路急,做事急,故人送外号王老急。

此人四十来岁,长的那是英姿飒爽,气宇轩昂,可称得上是人间一美男子哦。

这一天,王老急六点准时起床,拉栓开门,只听得“扑通”一声,不知什么东西跌进门中,砸在老急的脚面之上,王老急睁眼细看,原来是一猕猴,老急就想了,这穷乡僻壤,无山无水的,哪来的猕猴。

但看到小猕猴早已冻僵,就把它安置在炕头上,盖上被子,老急去烧火做饭,七点半叫醒儿子起床吃饭上学,期间看到猕猴已然醒来,瞪着圆溜溜、湿漉漉的小眼珠看着老急,老急就想:这小东西煞是可爱,醒了,它自己愿意走就走,也不去管它。

王老急把一切事务安顿好,打开了电脑,这老急上网不玩游戏、不偷菜、不聊天,偏偏喜爱文字,两年的时间文章写了数百篇,对于文字的那份痴迷,简直不可以用文字来描述的清楚的。

王老急写到酣处,拿起杯子饮了一口茶,咂了几口,感觉不对,茶我还没有沏,哪来的热乎茶水,扭头观瞧,只见这小猕猴在一旁嘻嘻傻笑,老急笑起来——这小东西真是可爱,还知道给我端茶倒水了?比我那老儿子可强多了,呵呵。

忽然想起小猕来还没有吃饭,想必已经饿了,就拿出米饭、鱼来招待,小猕猴也甚是欢喜,把米饭扔得满地到处都是,鱼却吃了个精光。

王老急摇头笑道:唉,你这小东西,不是是何处尤物,无缘无故讨扰俺老人家,没办法,看来我也只有欣然接受了……

篇11:走进小说天地初三作文精选

【仲夏之夜】

夜晚,又再次降临。我抬起头,看着那绚丽的星星在夜空中奔跑着,画出了一幅图画,此时,我在想:它,还在那里吗?

我随着父母从小在森林里长大,学会了各种生存本领,日子虽然有趣,但还是平淡的过着。事情是从那一天开始的……

在那个出现了火烧云的傍晚,我百无聊赖的走到了那一棵古老的,参天大榕树下。平常我总会爬上树,在树丛中发现一只受伤的小鸟,一个又大又甜的水蜜桃,一朵鲜艳而美丽的花,或是一把带着荧光白的短绒毛……而现在,我不想再爬上树,而是奋力一跳,手伸进了最矮的树丛中,在里面摸到了一个又软又柔的东西。我把它扯下来,发现是一只硕大的兔子,他好像受到了惊吓,猛的跑到离我有些距离的地方。我仔细打量着他:一对肥大的耳朵耷拉着,一双红宝石般的眼睛忽闪着,它还有一身雪白的绒毛,发出了淡淡白光,浑身散发着高贵的气质。我情不自禁的向前走了一步,想仔细看看他,谁知那只兔子却大喝一声:“凡人,你不要乱来!”我吓得坐到了地上,心中有点惧怕,这只会说话的兔子。可是它说完话后却直接晕了过去。

当兔子醒来的时候,它正躺在我的桌子上,它立刻跳了起来,警惕地看着我,问出来一连串的问题:“你是谁?这是哪里?我为什么在这里?”我同样紧张的说:“这里是我的家,你的背后有一道伤口因为裂开,所以晕倒在了地上。我把你救了回来,抹上了草药湖,你已经好多了。而我就是你口中的凡人,对了,你是谁啊?”“多谢救命之恩,”兔子感激地说道,“我是兔神,家在另一个世界,哦,我叫小团。桌子上这是你的面条吧,我饿了先吃几口,请不要介意。”我看着眼前这只能说话还会吃面条的兔子,不禁和他多聊了几句。在聊天中,我知道小团住在另一个世界,而只有在出现火烧云的傍晚,在那棵老榕树上才会打开两个世界的穿梭门。小团对人类有警惕性,是因为人类伤害过它的同伴,并且还揪过它的毛,但是现在,小团已经完全信任我了。我问小团什么时候回去?它说它要等到下一个出现火烧云的傍晚,是在三个月后。

在这段时间里,我并不孤独,因为有一只可爱的小白兔陪我玩。我还为它做了一个树叶小窝。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一次,我和小团在一片小丛林中玩耍的时候,一支利箭射中了小团,它,痛苦地呻吟了一声,随即听到了村子里猎人的叫喊声:“快,我射中了一只肥兔子,来捉呀!”小团飞快的说了一声:“后天是火烧云日,我会出现在……”它跑了。在下一秒,一群骑着骏马全副武装的猎人,出现在我的面前,其中一个厉声喝问:“小朋友,那只肥兔子往哪跑了?”“那……那边……兔子往那边跑了。”我指着小团逃跑的反方向,结结巴巴的说。猎人们急忙去追赶,我嘴上松了一口气,可是心里却忐忑不安——小团现在怎么样了呢?我边想边快步走回了家。小团说它会在后天火烧云日出现,会在哪儿呢?对了,肯定会在那棵老榕树下。尽管我这么想,觉得放心了一点,但是还会在吃饭的时候突然跑出门外,或者在睡觉时底下的小窝有没有白色的身影。在这两天里我几乎把整个森林都找遍了,可是连一把白色的绒毛也没有找到。在火烧云日的下午,我伤心极了,垂头丧气地爬上了那棵古老的大榕树,心里想着他一定不会回来了,将这段回忆收藏起来吧……“喂喂发什么呆呢!”一句话把我从回忆中拉了回来,我缓慢的抬起了我的脑袋,只见那白色的绒毛,胖嘟嘟的脸上一双红宝石吃惊地望着我,我破涕为笑,抱起了小团,任凭高兴的泪水肆意流淌。“哎哎,别哭了,我这不是平平安安回来了吗,快抹一下鼻涕吧,都滴到我身上了,”小团一脸嫌弃地说,“对了,今晚,在兔子们的世界里,有一场名叫仲夏之夜的流星雨,你要陪我一起去看吗?”我笑着点了点头:“好呀。”

火烧云伴随着穿梭门降临了,我拉着小团的耳朵,飞快的跑进了穿梭门里。

“哎哟!”我重重的摔在了地上,爬起来,眼前是一片悬崖,悬崖下面是一片辉映着淡蓝色波光的大海,海蓝的像梦幻。小团不知什么时候出现的,身后还多了一群可爱的小兔子,它们顶着两块大圆石头,一块是蓝色的,另一块是白色的,我们各挑一块石头坐下。夜,悄悄的飘来了,在浓的像墨的黑夜里,一颗小流星悄无声息地划破了天际,紧接着,一颗又一颗璀璨的流星奔跑着,拖出了一条长长的尾巴。“好美啊!”我感叹道。“快许一个愿望吧,”小团提醒我,“很有效的哦。”我双手合十,轻轻地在脑海中许下一个愿望,突然间,我的身体不由自主地飘了起来,小团的身体也飘起来。那群小兔子在夜空中围着我和小团奔跑,小团淡雅地笑了,留给我一句话:“谢谢你,留给我美好回忆的人……类……”

我晕了过去,醒来时躺在我家的床上,床上有一块乳白色的大石头,上面刻着一个男孩和一只兔子在看流星雨,我把石头翻过来,背面竟然是海蓝色的,上面写着……

“好好珍藏这份美好的回忆,这不是真实,也不是梦幻。再见了,我的好朋友——人类。”“再见了,小团。我一定不会忘记你的。”我想着,脸颊划过了晶莹的泪。

篇12:走进小说天地的初三作文

走进小说天地的初三作文

喜欢小说里面作者精心塑造的人物,仿佛有血有肉一般,栩栩如生。

然而,在沉迷的时候,无法自拔的时候,就会想象到那些人物好像皮影戏里面的那些小人们,如果操控他们的人一不小心失了手,便没有那么精美的戏了。

像郭敬明所说,他一直在编造别人的命运,编着他们的故事,留着自己的眼泪,那些鲜活的人,总是出现在他的脑海里,他们看着他微笑,忧伤,最后他举手把他们杀死。

郭敬明总是喜欢把小说里面的`人物写死。然而人们不知道,他笔下的文字忧伤而脆弱,本人却坚强而不折。我佩服他的精神,毅力,与天赋。

他伤感的文字总会让我联想到某个可怜的孩子,那样的忧伤。听着时光断裂的声音,把所有单纯忧伤的岁月留在十八岁里。那些繁忙充实的日子,痛苦也好,幸福也罢,都是短暂的,好像就那么一瞬就过去了,过去了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下雪般的惆怅,也不再那样简简单单浅浅淡淡。脱离了学校,操场,面对一张张陌生的脸孔,开始走不同于以往的路。

曾经在一本书上看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挺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是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那么忘记了。后来在郭敬明的《左手倒影右手年华》中也看到了这句话,虽然不太一样,但这句才是原话,总之意思大差不多,满含哲理的。

很多时候很多细节很多话语都会感动到我。例如那次天尚说的,她属于诗,属于画,属于精致唯美的爱情故事,属于瑰丽的城堡,但不属于我的生活。她像一幅赏心悦目但价值连城的画,我只会欣赏,却不能心动。

我震撼了好久。后来被我用来作为随身携带的小语,时刻想着告诉自己这一番话,理智。

篇13:初三下册第二单元《作文走进小说天地》

孔乙己被打断腿后,他离开酒店,,一拐一拐地匍匐前进。这时,不远处一片锣鼓声,还伴随着一阵阵的贺喜声和鞭炮声。“是新官上人啊!”孔乙己回过头,原来是丁举人的管家在说话,他问,这个新官是谁?丁举人的管家瞥了他一眼,说:孔乙己,你以为是谁啊!你有资格问我吗?被我家老爷打断了腿,现在想和新县官攀关系吗?你有什么本钱啊?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孔乙己不语。孔乙己转过头看着县官,他觉得这个县官甚是眼熟,只是想不起在那里见过。这时县官看见了他,立即下车走到他身边,高兴的对他说孔先生还记得我吗?”孔乙己一脸疑惑地望着他,他又说:“一年前,我上京考试,被山贼抢劫,路过这里,孔老先生省下喝酒的钱,送给我当作盘缠,助我上京。我考试高中状元,一个月前被调到这里当官。”孔乙己渐渐回忆起来,点了点头。县官拉他上了一顶新轿子,并公开拜他为老师。孔乙己的事不知什么时候在鲁镇传开了,第二天,丁举人就带了几百两银子和一份房契来拜访孔乙己。

孔乙己再三推辞,丁举人却硬塞给他。又因自己打断了孔乙己的腿,不住地给孔乙己赔罪。留了半日,笑眯眯地走了。有了钱,他先去医院把它的腿治好,过了不久,他出院了。丁举人听说他的腿痊愈了,特意去接他,当孔乙己出来时,丁举人已经在门外等候多时了。丁举人说:孔先生,请上轿,走到半路,对丁举人说:我要去咸亨酒店,我还欠那里的掌柜十九个钱呢,我到那吃顿饭顺便把钱还清。到了咸亨酒店,他穿着整齐华丽的长衫,要了几碗酒和一碗荤菜。过了好一会儿,他叫来掌柜,问:“一共多少钱?”掌柜恭恭敬敬地说:“五十个钱。”孔乙己说:“上次一共还欠十九个钱吧,这次一次清了吧。多余的就不用找了。”说完,一个仆人手一扬,扔出了一百多个钱,搀扶着孔乙己走出了大门。掌柜跟在后面,笑眯眯地送走了孔乙己,笑嘻嘻地回到房里数钱去了。

不久,孔乙己考上了秀才,紧接着就考上了举人。不久。他也成为了一个县官,众人对他刮目相看。不过,它比别的县官好得多,一次,一个人来他家,发现他家有许多书,想偷一本,正巧被孔乙己的管家看到了,于是将这个人带到孔乙己面前,孔乙己看了一眼这个人,发现这个人也穿着破旧不堪的长衫,脸上也有伤痕。他想起了自己过去的.经历,他的生活一定跟我过去一样,我不能像丁举人把我的腿打断那样打断他的腿,于是,就慈祥的对他说,您想看哪本就拿去看吧,

不过,我要告诉您:做事不要小偷小摸,要先想结果再去行动,否则不会有好下场的,这个人一脸疑惑,于是,孔乙己将自己的亲身经历讲了一遍,这个人才明白。自此,这个地方变成一个安定和谐的城市。

篇14:初三下册语文第二单元作文:走进小说的天地800字

初三下册语文第二单元作文:走进小说的天地800字

半个小时后,凡卡被老板用一盆脏水泼醒了。“你这个小兔崽子,揍你两下就装晕,有那么虚弱吗?凡卡太累了,他不想再争辩什么了,不管老板想怎样对待自己都随他去吧!凡卡艰难地把头扭向了另一边。“你,你敢不理我,你吃了熊心豹子胆了吗?哼,看我怎么收拾你!老板转身走进了旁边的一间屋子里。许久,他抱着一大堆脏兮兮的衣服走到凡卡面前,一股脑地将衣服丢给了他。“给我全部洗干净,否则就别想吃饭!老板气急败坏地说,眼神中的怒火烧得很旺。凡卡并没有拒绝,他拖着才刚刚被鞭子抽打过的身子,一瘸一拐地到院子里去打水了。凡卡洗呀洗,他那伤痕累累的手侵在冰冷的水中,一种前所未有的.痛在他的心中蔓延开来。旁边的老板懒洋洋地坐在扶手椅上,一边晒太阳,一边监督凡卡干活。凡卡全身都痛极了,他看看旁边怎么洗都不见少的衣服,那上面的灰尘显然是老板故意染上去的。他稍稍愣了一下神,继而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嘿,快点儿!我警告你,你要是敢偷懒,我就狠狠地整你!老板大声呵斥一旁的凡卡。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三个小时……不知道多长时间过去了,凡卡一直都在洗衣服,不停地洗……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一年过去了。小凡卡又长大了一岁,他变聪明了,学会了察言观色。虽然老板和伙计们还是经常捉弄、虐待小凡卡,但是他起码不会再无缘无故的挨揍了,这是唯一让小凡卡感到幸运的事。

凡卡就这样一天一天地等啊、盼啊,他知道,自己的愿望可能永远都无法实现了,但他依然不想放弃。虽然上帝狠心地封闭了小凡卡的大门,又无情地关上了他仅剩的一扇窗户,但至少在他濒临绝望的时候又给了他一丝希望,对于像他这样穷苦的孩子来说,这样已经足够了。

凡卡一直等待着,等待着那遥不可及的幸福能够降临到自己的身上……幸福啊!你到底在那里呢?

范文三

冰山运动之雄伟壮观,是因为它只有八分之一在水面上。 ——海明威

一部不足百页的作品,却能让一代代人一读再读。我从那朴素、精确而又洋溢着浓郁生活气息的描写中,进入了老渔民桑提亚哥的晚年生活。我读出了他的贫穷、凄凉,也读出了他的倔强和不甘,同时,他虽已年老体衰,对生活却仍保持那份固有的信心。他出海了,在经历了一次次失败后,他捕到了一条大得惊人的鱼,这是他多少年来梦寐以求的事。经过了三天三夜的周旋,通过与大鱼的殊死搏斗,他在筋疲力尽的最后关头,终于战胜了大鱼,把它绑到了自己的船舷上。在搏斗的过程中,他心中一再出现一个念头:“人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他曾这样高喊着激励着自己:“你尽可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然而,最终,他还是失败了:在归途中,饥饿的鲨鱼接二连三地追上来,他拼尽全力,一条条地杀死这些掠夺者;老人回到岸边,他带回的只是一条巨大的鱼骨,一条残破的小船和一副疲惫不堪的躯体。他失败了,但他内心的骄傲丝毫不受损伤。他英勇地失败了,他是真正凯旋的英雄,一身伤痕则成了他非凡勇气的见证。在小小的窝棚中老人安然入睡。他没有失望,他没有被打败,睡梦中又要准备出海了,他梦见了狮子。

读完这篇小说,我发现,老人的故事不仅象征着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象征着整个人类坚不可摧的精神。在现实中,他虽然失败了,但在精神上,他却是胜利者,他那顽强搏击的精神,展示了人的高贵和尊严。遍顾所有的人生,谁没有经历过失败呢?哪怕再成功的人。失败的原因可以不尽相同,但无论如何失败总是一个让你难以承受的打击。关键是你会梦见“狮子么?你还会准备“出海么?再出海,你就会有胜利的希望。我想,这种险恶的人生环境和这种坚忍的人生态度,正是这部作品越来越吸引人的原因。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至于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马林鱼的一副空骨头架子,这都是无所谓的,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尽生命的能量,为自己的理想追求过、奋斗过的老人,不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吗?这样的人生应该无怨无悔。

篇15:走进小说天地优秀作文

【看门人】

我们的小区看门人是一位老大爷,我不知道他的姓名,也不知道他的老家在哪里……

小时候,我们总是做些让他生气的事情:将园里几棵杨树叶都拽下来,洒在道上;在初一那天把他辛苦扫好的炮仗堆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将他收起的空啤酒瓶子用弹弓一个一个打碎……

记得有一次我们把的烟斗偷走了,暴怒的他追着我们绕着小园跑了几十圈,直到从我们手中抢回烟斗,然后站定身子,喘着粗气,轻轻从烟袋里倒出一些烟,抚平,再用火柴在边上一划,点着了烟,深吸一口。接着,嗔怪地看着已经累得趴在地上的我们一眼,一言不发地双脚打颤走回他的小屋。

他十分敬业,每天都天不亮起床,过半夜才睡。其实这么大的小区,总共就两栋房,没有“土豪”,能出什么事啊!由于我心里还憎恨着那次他追着我们累得半死,所以对他的戏弄愈演愈烈。每次都等他关门时匆匆跑出小区转悠一圈才回来。

可是那年我们去外面旅游了,回到小区已经是深夜。当身心俱疲的我们看见门上那道锁,彻底绝望了,我发疯般地冲门里喊,想喊出一个人来。心急如焚的我连救命都喊出来:“救命啊!快来人啊!来个鬼也行啊!开开门啊!救——命——啊——”也许是我的哭喊感动了苍天,看门老大爷的灯突然开了,他蹒跚着披着个风衣来到门前,一见是我们,马上打开大门带我们进去,看了我们一眼,又蹒跚地回到小屋中。

长大后,我对他改观了许多,尤其是那次,我放学后回家,路过一个垃圾点,我们正有说有笑地走着,正准备绕过那里,忽然我闻到了一股烟味,十分熟悉,再一看,他正推着满满一车垃圾,腰几乎弯到地上,衣服紧紧地粘在他背上,显然被汗湿透。他吃力地推上了垃圾点,这才抬起那花白的头。头发已被汗水粘在头顶上,他呼呼地喘着粗气,看到了我,支我们一笑,又开始了工作。

老大爷老了,那个烟斗不曾离身边,当年追逐我们的矫健也已不复存在。我们早晨带着初升的太阳上学,看到他蹒跚着为我们开门;晚上等小区大部分灯熄了,他披上衣服锁上门。我未能见夕阳下的他是如何徘徊在小区里看落日,但我能知道,不管多老,这小区就是他的家。他永远的家,而我们永远是他的孩子……

篇16:走进小说天地优秀作文

【牡丹缘】

城西,将军府。

此府乃谢家宅第。谢家世代皆将,祖上乃开国元勋,官至一品。谢家甚奇,每代只得一子,无可多得,至此已传至第七代,谢游,娶有一妻,姓刘名芳,甚恩爱。

府中有一奇树,乃祖上栽下。树种自祖上征战带回,乃牡丹奇种,虽名为花,植株高大,虽为牡丹,尽开白花。祖上有言:“此树不得伤分毫,否则谢家亡矣。”

“西北魔族进犯,现召将军谢游率军出征,保我国边疆,钦此。”突如其来的魔种进犯,让百年未见干戈的人们感到惊慌。皇帝降诏,出兵抗击。

“真的不得不去吗?”刘若拉住谢游。

“保家卫国,此乃军士职责。我身为将军,必然要率军出战。”整好铠甲,谢游翻身上马,回鞭指向那株牡丹道:“待此花复开三次,我定归来!”

边塞九月,已是天寒地冻。天未飘雪,却已寒冷刺骨。

魔种的血液有腐蚀性,疆场已是寸草不生。

双方死伤惨重,但疯狂的魔种还会不时不要命的发起冲锋。

但今天格外平静,谢游明白有事要发生。“杀----”果然,远处一生尖利的嚎叫响起,那是魔族统帅的号令—魔种已倾巢而出。“列阵,冲--”谢游亦跨上马,领兵迎敌。

魔种终究不敌装备精良的士兵,统帅被谢游挥剑斩首,魔道禁术也无力回天。

谢游回头望向辽阔的疆场。三年了,终于赢了。

忽然一道白影闪过,一个白衣人出现在他身后,杀气袭来。谢游正待转身,一把匕首已刺入他的胸膛。旁边的士兵挥剑来砍,白衣人忽散作一团白雾。雾散,地上是一朵白牡丹。

城西,将军府。

一片废墟上,刘芳在徘徊。前天夜里,她起来看那半开的牡丹,安耐不住的激动—谢游要回来了。她攀上枝条,折下一株馨香的花朵。但不料,侍女打翻了灯笼,好一株牡丹树,化作一段焦枯树木。

刘芳等了很久,终于在树下等到了谢游,不过是尸首。

不知是何凶器,伤口没有出血。两天了,尸首依然完好,仿佛只是睡去。

刘芳抚着谢游:“游,你回来了呀,三年了,我这就来见你。”

金钗划过,两人并躺树下。血忽然从匕首伤口处流出,两股血汇流在一起,一点一点渗入焦黑的土地。

次年春,将军府旧址。

枯树上抽出一条绿,枝上两朵鲜红的牡丹并蒂齐放。

篇17:走进小说天地优秀作文

【桃花凉】

时过境迁,那鱼人最终还是不知。为何自己再也找不到桃源?

其实,桃源是隐匿起来了。而为何有隐匿之术,这得追溯到上古时期……

“尘儿,帮我把锄头拿来。”老伯望着远处的少年道。一身粗布衣并未掩住他俊俏的面容,笑到:“好嘞,林伯。”说着他拿起锄头走向田里。

村中有棵大桃树,茉染听父亲(林伯)提起过,这树在太祖那辈就已经有三人怀抱那样粗了。而芙染的酒楼就在这树下,待风起花开之的,卷起层层花瓣在空中划过一道道淡粉色弧线;东风骤起,便飘飞各处,风落,即纷纷扬扬零散洒下。乡邻叔伯之类,都亲切的叫她染小娘,久而久之,也就淡忘了真名,他一直爱慕与一位男子便是离尘,但离成却告诉她,他们只能做兄妹,这令染小娘心中哀恨,这天,离尘照例每天到酒楼小酌,却见店门紧闭,问了刘家叔叔才知染小娘昨日就出了桃花源去,想闯出一番天地,他听了随即出了桃花源寻找梁小娘,他觉得应该告诉她真相。

刚出去数十日,人未寻到,却遇到不少战事,离尘见了便出手相助过几次,每次都是敌众我寡的场面。后经人引荐,成了一国名将。“将军,还是没有任何消息。”副将小心翼翼来报,将军还要找的人可能己经辞世了吧!已经过了三年,从离尘当上骁月国大将军时起,他从未放弃寻找染小娘。

“将军,王上命令你立刻率军南下进攻泽钦国。”离尘否决了,他本是为了救人,不想现在却成了一柄屠刀。

连续几日去命不断,离尘还是未接,众人都知王命不可违,他却逆着风走,王上竟也不责备他。这天,大将军的军帐中出现了一个女子,遍体鳞伤,桃园中的代家主宁伯似乎感应到了什么?。

“苿染!”

离尘正想扶她,两支暗镖从帐外飞入,他躲过一支后另一支飞镖正指自己,便踏地一个空翻,看见镖上有月牙的印迹,几个骑士冲进来,两人擒住茉染,剩下的押着离尘,帘子被人卷开,进来之人是骁月的王,他居高临下地看着两个跪地之人,嗤笑看说:“离尘,你最好乖乖的听本王的话,否则我不敢保证你明日她还有没有活下去的价值。”另一边林柏趁离尘不在,用灵犀术破了茉染心中封印。离尘深知王的心性,不论他是否出兵,明日他和茉染都会死,他向茉染露出一抹不舍与痛苦的笑意,看了几眼南方——桃花园的方向,拔剑自刎了。

周围人见此情景都大惊,这战神死了,骁月的形势便会大乱。“哥哥!”她想起来了,什么都想起来了,当年父亲家主和林伯带哥哥和她出桃花源游玩,父亲被抓而逼问加严刑致死,林伯带他们逃了出来。最后茉染静默的用封印术将离尘装进袖兜之中,一步步走向南方。骁月去还不死心,追了上去,茉染抓起身边的火把扫身将它扔了出去,王倒在地上打滚大叫:“来人!来人!快救驾!救驾!”几人上去把火扑灭,但王的腿已断了,且留下了一片十分恐怖的烧痕。副将一剑刺向茉染反被他打伤。

“这个世界,太过复杂,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不过是一阵风的事。”

英染回了桃花源,以家生的名义命令从此陶中之人不可出源。禁令不后又将桃花源下了隐匿咒,从此,再无人叫她茉染这个名字了,世人只知道从前有位染小娘。

在秦朝时,来了一群人,桃花源家主见他们可怜便让他们进来了,而渔人之事,纯属巧合。

一朝步入世尘,方知其乱。

篇18:走进小说天地优秀作文

【掘井人】

故事发生在几十年前。

他无神的蹲在黑暗里,眼里的火光也早已熄灭。在这地下监狱里唯一的光线来源,是一个只有三根手指大小的洞。

他的目光追随着从洞里进来的灰尘。一阵微弱的脚步声从洞口传来,击在监狱四周的石壁上,然后又反射到他耳朵里。

他被抓了起来,原因是过失杀人,被判无期。他才23岁,竟一生都要在监狱里读过。所有人都来指责他,但没有人知道他内心有多痛苦。他哭过喊过,但每次哭喊过后等来的只有狱警的鞭子,他不再哭他不再叫,只是一遍又一遍的骗自己这只是一场噩梦。

他百无聊赖的呆坐在地狱里一个光照不到的角落里。他听见那个小洞里隐隐传来一个苍老而疲惫的声音。因为石壁的回响,隔壁和狱警的吵闹和他心如死灰的状态,他已听不出是谁在洞口徘徊。日复一日,脚步声会在每天早上在狱警分发完早餐后到来。他开始有些好奇,他把床挪到洞口下面,站在床上才好不容易碰到洞口,双手扒着石壁上的缝隙,用试探的语气问外面的人。洞外人似乎也听到地底下传来微弱的声响,寻着声找到了那个不起眼的小洞。

他只能看到洞外人一双洗的发白的破布鞋,也只能隐隐听到苍老而疲惫的声音,而且洞外人似乎有意在压低声调。一来二去两人熟悉了起来。外面人告诉他:“我是附近村庄的一户人家,村里缺水而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我是村里最年轻的的老人,所以只好派我来打井。”他质疑,这里全是干裂的黄土,连一抹翠绿都不曾有,怎么可能会有水。老人只是笑笑说相信奇迹。

日子越来越久,老人会每天在太阳快下山时坐到洞口给他讲外面的世界。有一天,洞外人说:“你听了我那么多故事,是不是也该讲讲你的故事?”良久的沉默。洞外人以为他走了,不想提起自己的过往,但是洞外人嗅到了眼泪那咸涩的味道,和一丝丝无法说出口的无奈。最后他依旧没有说他的故事,只是一个劲的说:“我没有杀人,我没有杀人。”洞外人听出了他的凄凉与绝望,安慰他说:“我相信你没有杀人,你也要相信奇迹,真相总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他突然觉得洞外人的声音有些熟悉,但马上又喃喃自语:“不可能,不可能是他,他恨不得杀了我,是我毁了家里的好声誉。”

他听了洞外人的话,积极参加劳动改造,不打架也不吵架,甚至教监狱里不识字的犯人认字,监狱里所有人都敬仰他,连狱警也对他格外和善。

他在监狱里待了十几年,突然有一天他被宣布无罪释放。原来凶手真的不是他。他出狱后,找到自己和洞外人聊天的堤防,那里真的有一口井!潺潺的泉水源源不断的从泉眼涌出,井的周围长了许多嫩草。井口有什么东西好似在飞舞,如一只被压住的白蝴蝶,他走近一看,是一张字条,上面用苍劲有力的大字写着:“相信奇迹!”

他拿着字条回到家,看到客厅里挂着父亲的遗像。他扑通一声跪了下去,母亲在旁边哭,说:“你父亲都一大把年纪了还去挖什么井,硬生生把自己累死了。”

他明白了!父亲就是洞口挖井人,父亲给予了他相信奇迹的力量。他将父亲留的字条折成纸蝴蝶,让它在风中飞舞让蝴蝶带着他的内疚去找父亲,向父亲道歉。

篇19:走进小说天地优秀作文

【伴君再度红尘】

一悲一喜一枉然,一草一木一红颜,一颦一笑一梦中,一寸相思一寸灰。

——题记

我叫多笑,一位从不敢大胆做事的昙花仙。每日被摆在太子的浮玉殿的书桌上,在我来说,看着他看书的样子就很满足了。我不能语言,但我爱,故我在。前一世我不小心变成人形,被他和侍卫发现,最后跑到城郊芦苇之中遇到狮兽断送性命,故再不敢轻易化为人形。

在这里待了十年,我看着他从十岁的稚嫩小童长大成为俊朗的少年,却一直未纳妃,别人不解,大臣们苦恼,这太子为何不娶,若他纳妃便可将自家女儿做筹码进宫采选;太后愁,自已何时才能抱重孙……这原因我知道,云逸不纳妃是他认为“书中自有颜如玉”,但他失望了也失望着。近年来他一直心情抑郁,整日除了读书就是在殿外习武,有时不在东宫内听人说去了城郊。

自是知道云逸在寻我,可是我不敢在突然现身,只会在没人时悄悄出现在书架边,翻阅他的古籍。见他日渐消瘦沉沦,仿佛一切都是我的错,内心总有一个声音在诉说:“一些回眸,注定要用一生去守候;一些擦肩,注定是一抹蓝色的忧伤。”花开花落,谁错过,谁落寞。

几天后云逸在外人眼中忽然变得开朗起来了,我决定要用心去继续守护他,哪怕是竭尽我的一生。

“颜如玉,你长的真是与我几年前在城郊见到了美人有些相似。”你也笑着看我,眉目间是说不尽的思念,不久,天下人皆知我的存在。玉帝也不例外,他每日派来的使者都被我打了回去,我知道他们会捉我去极寒之狱,但我要用自己的卑微短暂的一生陪伴云逸。在生命最后一刻,我用仙术化作了一幅字画——那画中女子正笑着躲在芦苇中,所题字是:吾真名为含笑,感你为我落丹青,我便与你再度尘……

云逸站在岸边惆怅,好像含笑还在那里。

篇20:走进小说天地优秀作文

【要看雪的女孩】

四平从北京专程赶到武汉,是为了会见一个叫“雪”的网友。“雪”家住南方,没见过真实的雪。经过多方面的考虑,最后折中,武汉也有雪下。四平这两天一直很激动,他一直在想,出现在他面前的,将是一位红唇白齿,长发飘逸的高挑女孩,最好穿着深统靴。 四平感觉到候车厅里嘈杂的人声,似乎是在谈论心目中的“雪”,报话员好像在诉说着一段浪漫的爱情故事。

“哦,是平吗?”没看见牌子上写着吗,四平放低视线,跟前站着一个齐颈的女孩。“你找我?”四平问。“我就是雪啊!”女孩笑着说。 四平顿时感觉冷水浇顶,凉了半截。他细细打量着眼前的“雪”:黄碎发,圆圆的脸,噘嘴,除了眼睛有些朦胧以外,其它的与他心中的“雪”相差千里。

“让你久等啦。“雪”也打量着四平。 “不要紧,我也是刚下车。”四平嘴里虽这么说,心里却在为一百多元的车费心疼。 “你说的真好——心中的雪比现实中的雪更美,过两天武汉就要下雪了吧,到时候,我就可以见识一下了。”“雪”一脸喜悦, “是吧。”四平脑子像卡了壳,停了电,只是想早点大家各走各的路。 “我们去吃饭吧!我请你!”四平强打精神说不用你请,应该由男士请。 吃饭的时候,“雪”盛饭眼睛几乎挨着碗,四平问你的眼镜呢,“雪”说在车上就挤掉了,打算见到四平就去街上买。

吃完了饭,两个人就去买眼镜。一路上,“雪”还在兴奋不已的谈天论地,四平却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只是哦哦地应着,心里却在想着找一个借口离开“雪”。找什么借口呢?打电话,不行,她跟着;住旅社时偷偷溜掉,太麻烦,还要多花钱。已到了商场门口了,这时,四平身旁走过一男一女,其中女的突然说:“你等会儿,我去方便一下。”对了,四平灵机一动。他把“雪”拉到一颗树下,说:“雪,我想去上个厕所,你就在这儿等我一下吧,别乱走。”

等到四平在厕所里磨蹭了一阵,跟着一个男人出来时,他知道“雪”眼神不好,此时不走,更待何时,刚走几步,四平感觉右肩被人轻轻拍了一下,顿时把他吓了个魂飞魄散。“行行好吗,我没有钱回家了,给点钱我买个馒头吃吧。”四平一看是个女乞丐,才松了一口气 ,慌忙施舍给一元钱后夺路而逃。

回到家后,四平心里怎么也不踏实。他无意中想起了那个女乞丐,又联想到“雪”。

这天,电脑又响起了叩击声,点击,是“雪”!四平的手指不禁一颤,不小心打开了“雪”的简历栏,最下面是一行留言:一个南方弱视女孩,渴望去北方看一场雪。天啦!原来是个弱视。

点开聊天栏,四平看见“雪”发过来一句话:不知为什么,你那次不告而别,我的眼病不能再耽搁了,家里人又在催,于是只得又赶了回去,好遗憾!没看见那场雪,我明天就要动手术了,希望能得到你的祝福。经过询问,四平才得知“雪”眼病已非常厉害,马上就要动手术了,如果手术不成功,可能会失明。

半个月后,当四平第三十次打开QQ,然而,“雪”一直再没上线。四平想:是下了吗?她的眼病好了吗?也许最坏的猜测就是……

望着亿万颗白色的精灵在窗外飞飞扬扬,四平心里是种什么感受,他自已也说不清楚。

篇21:走进小说天地优秀作文

【如果不是远方】

秋水芙蓉,盈盈而立。是谁,曾把酒泛舟,谱一抹相思;又是谁,曾叠鹤遥望,寄一心惆怅?

夕岚搭着一张矮几,吩咐侍女道:“去取我的自斟壶来。”她盛满了自己面前与对座的酒斟,倚在花树下,盈盈笑道:“我煮的酒可好喝?”

风拂树叶间,哪有一个人影?

有的人,既在心上,也在远方。

侍女匆匆而来,指间拈着雪白信纸:“夫人,大人来信了。”夕岚一怔,慌忙起身,也顾不得牡丹水袖摇曳拖地,便拿下了那张信纸。白纸墨字,好像来自水乡的温柔缱绻,缓缓流入人心:为夫已于九日到达杭州,水清湖浅,亭台楼阁,一派江南情韵。念独行孤寂,思妻不已……

夕岚素手摊着信纸,珠花泠泠摇摆,仅看了开头几句,心头即拂过一丝惆怅,也不知是喜是忧,似藤萝般缠绕着她,生生地将她拖入了思念。却看繁花漫枝,锦华遍树,她伸出手去,掐下一支花来。

花瓣薄而粉,香气从褶皱中一点一点渗出,沁人心脾,醉人心魄,仿佛是那个人骑着马翩翩而来。夕岚发了好一会呆。

曾经,他在她的身边时,也是这么摘下一枝花,浸入沸酒当中,刹那间,花香布满酒中,他会与她对饮三杯,相携赏花。这样相伴的时光,不同于现在的远方,真好。

她情不自禁地执酒盏浅啜了几口,酒已凉了。她把酒泼在了地上,重新煮来。现今,却没有人再柔声唤道“夕岚”,然后替她去暖酒了。凉风瑟瑟,她舀着酒,郁郁地想,如果不是远方,该有多好。

白纸一角的一抹嫣红撞入她的视线,她旋即认出这是一抹胭脂。杭州是个温柔乡,莺暖燕啼,歌舞升平,不知多少红粉佳人美眸流转,却不知这是哪位美人的留香?

她的一颗心急急往下坠去,坠入了冰谷。花枝陡然失了颜色,纷纷零落。信上的字隐在水雾后模糊了起来。她端起半热微凉的酒一饮而尽,心肺登时热了起来。是那种烧灼的痛。她的手一颤,酒杯咣当落地,碎成渣子。

原来这就是玉碎,这么清清冷冷,看不见一丝生机。

“夫人”!侍女被玉碎声惊动,跑了进来。

夕岚闭上眼睛,淡淡地指着信道:“烧了。”

“为何?”侍女惊讶。

“见着胭脂知有佳人来。等如画之人来了,便迟了。”

“夫人在胡说什么?如何会有佳人来?”

晨光洒在庭中,夕岚拾起信纸递给侍女,不舍地再看了一眼,就是这么一眼,她心中便如牡丹芙蓉蔷薇芍药齐放般艳美。

“纸上所试乃芍药花脂,嫣红芬芳,天下独绝,夫人可喜欢….”

是自己太过多疑了。信纸沙沙声,仿佛有玫瑰初绽,鲜瓣招摇。

夕岚折下一朵花儿,簪在自己云鬓之上,欣然低声道:”此花虽寄不到你手中,却定能寄到你心中。“琉璃阳光映在她的脸庞上,盛夏有风拂过,轻巧而迷醉,仿若杭州西湖的粼粼水波流过心尖,勾起了对远方人的思念。

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如果不是远方,便可舍却相思,那该多好。

篇22:走进小说天地优秀作文

【夜深更漏中的等待】

夜凉如水,暗影吞噬紫禁城最后的光芒,宫柳庭花取代昔日的风檐月户。朦胧月纱于朱墙碧瓦间织成迷离的网,轻泻下一捧月影,似少女裙裾上华丽的流光,独自于一片温柔间念念成伤。

一灯如豆,轻似薄翼的帷幔上映出你瘦削的身影。你独爱这寂静无声的夜晚。褪去白日虚情假意的面具,唯一能让你思潮起伏的便是万籁俱寂的现在。

锣声刺破静谧的沉幕,冲入你的耳畔。父亲康熙憔悴衰老的病容浮现眼前,酸涩浸润着你心中不易被人察觉的那一方柔软,但与此同时,一抹比想象中还要浓烈的甜蔓延开来。

在皇宫这个没有硝烟的杀戮场上,没有谁两手清白。你处心积虑,韬光养晦,始终在不见天日的地底啮咬狭窄的通道,在兄弟们利刃的虎视眈眈下,在明枪暗箭的觊觎下,以自己的鲜血和生命为抵押,在这用狠毒与虚伪砌成的棋盘上,慢慢布一盘精心设计的局。

成王败寇,愿赌服输,当你摆下第一个沉重的棋子时,这便注定是一场豪赌,注定是一条不能回头的路。

终于,你踏过尸横遍野的土地,越过暗红色的血液汇成的河,带着满身伤痕,走到了最高殿堂的门前。

月照花林皆是霰。

难以言说的疲惫与幻灭侵蚀着你的身躯,留下刻骨铭心的疼痛。你颓然转身,唯有等待。

时间的水滴缓缓从流年的长河间一点点漏出。

掩藏了太久的欲望与野心在你的心头不安地躁动着。

成与败的影像在你心头轮番掠过,行棋既已临终章,再纠结亦是无用,谁是最后的王者,只能耐心等待命运的裁决。

窗外,隐约响起纷杂而沉重的脚步声。

你挺直脊背,眼中那抹迷茫早已隐去,隐忍二十多年的梦想在无尽的等待后终于可以重见天日,你用力地攥紧拳头,锐利的眼眸里闪着幽暗莫测的光。

你等待着,等待着......

悲怆的锣声又一次划破夜的宁静。

篇23:走进小说天地优秀作文

【萤火虫的墓歌】

天空是红色的,血是红色的。

到处看到的是火光,鲜血,倒塌的房屋和头上飞过去的B52一轰炸机。成千上万的燃烧弹,凝固汽油弹就像铺天盖地的蝗虫飞了下来,听到的是大地被炸裂的悲鸣,看到的是人们痛苦绝望的哀嚎与垂死挣扎前的呻吟……

“哥哥,节子的肚子好饿”。一个四五岁大的小女孩她纤细娇嫩的声音对背着她在坟茔中穿行的男孩说。那蓬乱如杂草的短发下一张稚气的脸蛋已脏的不成样子,无助的眼神四下张望着充满了惊恐,瘦弱的身躯瑟瑟发抖地倚靠在哥哥的背上,一双小手仅仅攥着男孩的衣襟。“节子乖,等一下哥哥去给你找好吃的好不好?”大一些的男孩用他坚定而又温和的声音回答。他披着一件黑色的破袍子,脸上的表情是超乎年龄的成熟,除了一双大眼睛在火光下衬托出晶莹外,身上不再有任何明亮的颜色。

天黑前,男孩找到了一个背风的草坑,四周还有许多炸开的弹坑,他找了好久才拾到了一些烂菜叶,于是和妹妹坐在草堆中,在枯木杂草的陪伴下一起享用他们来之不易的晚餐。

这是一个极其宁静而又特别的夜晚,没有飞机疯狂地咆哮也没有人们绝望的哭嚎,更没有鲜血弹药和泥土的混合味。夜,是那样静;月,是那样明!那闪闪发亮的是星星吗?“义高哥哥,你快看!是萤火虫!”节子兴奋地大声喊道。“噢,是萤火虫。”节子纯真无邪的笑容让男孩心中所有的冷漠麻木和孤独一瞬间化为乌有。他仿佛看见了曾经的一个幸福的夏夜,那是战争前和平的原野的夏夜——自己和节子在草地上快乐地追逐着,飞舞着的萤火虫在他们的头上盘旋,节子就像美丽的天使―――然而,现实是残酷的。他永远无法忘记那个被燃烧弹烧的面目全非的女人用微弱的声音对他说:“我的孩子,活下去,坚强的活下去……”随之被火化的场景。永远无法忘记节子疯狂地哭喊着“哥哥骗人,刚才那个被烧焦的人,手上戴的是妈妈的戒指!”也永远无法忘记自己的承诺。“我是男人,不能流泪,我一定会好好照顾节子,坚强地活下去……”

第二天清晨,男孩背着妹妹叩响了姨母家的门。然而,在说明事情的经过和来意后,迎接他们的并不是姨母的笑容与同情的目光而是冷若冰霜的表情!

“美惠死啦,烧死的?到死才想起我这个姐姐。当初嫁给海军中尉风光的时候怎么想不起来我,死了丈夫又报应丢了命,还留下两个小崽子要我养。我怎么这么没人怜呀!”姨母尖利而又刺耳的声音喋喋不休地叫嚷着,她恶瞪着门口这个背着妹妹的男孩的身影,上下打量着这个十三,四岁的男孩。眉目清秀,但小脸也已脏的不成样子。她朝外扔了一卷破被和一袋硬邦邦的干粮,重重地关上了门。

男孩没有捡,他相信靠自己的力量能够让节子幸福的生活,他希望节子可以每天都笑容满面,希望节子可以吃饱睡香,希望节子可以不再受人白眼。片刻,他背着节子走开了,去寻找他们新的生活。

那天夜里男孩千辛万苦找到了一个防空洞,奇妙的是那里有许许多多飞舞的萤火虫,他们是漫漫黑夜中唯一发光而又温暖美丽的生命。节子兴奋地跳下他的背,站在萤火虫之间转着圈圈冲着他大叫:“义高哥哥!你看,多美的萤火虫!”他微笑着静静的站在那里,欣赏节子天真无邪的笑容。此时的他,深深沉浸在这短暂的幸福中,他多么希望时光可以停留在这一瞬间,永远都不要溜走。

然而,人们总是把短暂的美好看作永久,当残忍现实刺破梦境再一次无情地降临时,带来的将永远是命运的哀歌。

第二天,他们没有能吃的任何东西了!外面天刚蒙蒙亮,节子还沉沉地睡着,尽管在山洞里睡了一夜身体酸痛无比,但节子苍白的脸色,微弱的气息促使他必须找到能吃的东西。而山洞附近没有食物可寻,于是他决定冒险去偷。因为从没有偷过东西,笨手笨脚的他被店主发现,几个虎背熊腰一脸横肉的伙计狠狠地揍了他一顿,他无力地躺在冰冷的地上。幸好被一位好心的妇人发现,给他一个香喷喷的米团儿。他兴奋地快要发疯,想到节子吃到米团儿时甜甜的笑脸,想到节子终于能吃到香喷喷的米团儿,想到节子捧着米团儿在萤火虫之间开心地跳着,舞着……他顾不得身上的伤痛,捧着米团在风中飞奔,眼睛在风中湿润,泪光在风中起舞,是开心?是悲痛?

“节子,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看哥哥给你带什么了?米团,很香的噢!节子,快起来吃呀,吃完哥哥带你去看医生。”义高跪在节子身边万分焦急地说。

“哥哥,萤火虫……你看―――好多好多……”节子无力地抬了抬纤细的胳膊

“节子!不要看它们,现在是白天,看哥哥!看哥哥呀!”义高将妹妹紧紧地抱在了怀里。

“哥哥……它们说要带我去找妈妈……”节子惨白的脸微笑着。

“不要!不要!节子和哥哥在一起好不好?”男孩泪流满面地喊着。

“哥哥,我很开心……”

节子,最终没能吃到这香喷喷的米团。她静静地,睁着眼,望着洞顶,仿佛看到了什么美好事物,微笑着,冷却的身体,停止了她微弱的呼吸。

男孩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实,呆呆地瘫坐在地上……“对不起,妈妈…”

那一天,他失去了唯一最爱的亲人——节子。

夜里他看见那依旧飞舞着的美丽的萤火虫,抱着节子走出了潮湿的山洞,米团早已散落在冰凉的大地上。站在悬崖边上,远处是冲绳岛暗黑的海浪在呜咽。他知道,也许这是最后一次看到这些美丽的萤火虫了。他的视野开始模糊,最后是静静的微笑。因为他看见了在辽阔的原野上,萤火虫在快乐地盘旋,美丽的节子在向他频频招手,仿佛听到了她甜甜的笑声在幽静的山谷中回荡!

再见了,美丽的萤火虫,多年以后谁还能记得这曾经温暖的凄婉墓歌呢?

篇24:走进小说天地优秀作文

【公鸡之死】

一日,某与数公于妙墩酒馆小酌,踏梯登楼,升于悬阁之上。须臾,诸公坐定,忽闻一人声如洪钟,视之乃李盾兄也。其人身高七尺,卧蚕眉,玲珑目,唇若涂脂,面如冠玉,衣着光鲜,自是一身风流潇洒之气。李兄言道:“今日李某得遇诸位明公,有幸与诸公小聚,多日不见之忧闷皆尽扫去,诚是欣慰之至,此店乃荆楚名吃之所,尤烧鸡公甚美,请诸公赏脸,且尝一回,以不负吾盛意相邀耳!”说罢,击掌而笑,众皆和之,抱拳以谢。 一时,悬阁之上,谈笑之声不绝于耳!

却说此间有一名士,姓夏名建军,字夏子,号闲云野鹤,湘楚常德人,善书法,好音律,有匡扶宇宙之志、王佐之才。生的是松形鹤骨,姿貌不凡。其人饱读诗书;长大有成,文韬武略,满腹经纶;目光远大,雄视古今;束发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弱冠弄柔翰,卓荦观群书。后投笔从戎,横刀立马十五载,屡立战功,威风赫赫。为人正直洒脱,更兼得口舌如簧,能言善辩。三寸之舌,纵苏秦张仪在世,亦莫能敌,真当世之奇才也!

夏兄抱琴而坐,抚曲“赛马”,运指如飞,慷慨激昂,琴声忽起高亢之调,众皆入神之际,琴弦一按,曲则戛然而止,诸公愕然。兄言:“昔日水镜先生抚琴,外有刘玄德窃听,先生径出,谓曰‘琴声忽起高亢之调,必有贵人窃听’,方今,吾亦抚琴,窗外贵人却难寻,音出此阁当入牛马之耳矣!” 此时,一仆登楼问点菜之事,众皆会意,哗然笑之。

这正是:

琴丝梧桐落金凤,空山凝云迂不流。

夏子阁楼弹素琴,窗外牛马只当愁。

赛马一曲诸公叹,石破天惊骂诸侯。

梦里神仙早无奈,老鱼跳波瘦蛟湖。

吴刚不眠倚桂树,露水斜飞湿白兔。

李兄将那仆唤在身边,仔细耳语一番,仆便撩裙疾下楼去。少顷,店仆自下望楼上高声而问:“李大官人,鸡重三斤六两,可否?”

熬杰兄听到那厮言语,即对众人道:“太肥!可另换一只。” 雪峰笑道:“不肥,吃酒要尽兴,杀鸡当取肥!”旋即,他转身手拍桌角对仆喝道:“杀!!”

仆得令,立于高处,只吼:“快杀!!”此时只见天外黑云蔽日,由打西边而来,又有阴风阵阵,挟卷而至。霎时间,天昏地暗,飞沙走石。朱公司晨知天命已尽,惊目圆睁,扯嗓振翅,奋力飞奔;后有数名黑厮面目狰狞,手持利刃,张牙舞爪,散于四处,拦路堵截。司晨惊魂未定,欲夺缝隙而逃,斜刺里又闪出一店仆,手持三尺大棒,当地一砸,大喝一声:“畜生,哪里逃!”

朱公大惊,脚下一滑,双翅上扬,翻腾而倒。众皆四面扑去,司晨反抗不得,束手被擒,押于案上。

此时门外已是锦毛乱飞,鸡鸣阵阵,凄厉无比,往日威风之雄状已荡然不存,朱公斜躺于案上,欲动不能。正应了“禽之将亡,其鸣也哀!”

前有雌锦痛骂捕者,劝司晨远窜,司晨曰:“不有行者,无以为壮士;不有死者,无以酬养吾主。主要吾死吾不得不死,今被擒杀,乃天命也!”遂拜雌锦一跪而别,鸣叫不绝:“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死得其所,快哉,快哉!”

门口油鼎烈火熊熊,司晨兄此劫难逃,屠凤台上少免一刀!店仆顺手一按“汝临死还叫,真正可恼!”随手起刀落,血溅冲天。朱公已是魂散随风,驾鹤登仙。

后记:朱公以六月十日斩于市,春秋三年有三。就义之日,观者万人,从容就戮。呜呼,烈矣!司晨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尖叫抓仆而詈之,谈笑以死;断头置釜内,颜色不少变。菜市口之众,见司晨将军被屠,无不泪下。后人有诗一首,单道朱公司晨之悲壮:

家有良禽谓司晨,鱼肚轻泛便啼开。

金冠朱袍真俊杰,项颈微仰报辰亥。

头上红冠不用裁,满身雪白走江淮。

生平不敢轻言语,哪知肠肥惹人宰。

一朝不慎入黄汤,烹煮杀戮任人斋。

烦君自入华阳洞,直割乖龙左耳来。

未过三刻,店仆已将佳肴奉上,众皆食其肉,啖其血,惟余不食。

呜呼哀哉,逝者已登仙,生者当自悟。古话说:“树高当摧,椽出必朽!”若夫人之显摆,其终,势亦必如树之高而崩摧,椽之出而朽败,鸡之肥而遭戮。 痛哉!长鸣都尉;惜哉!酉日将军。

篇25:走进小说的天地800字作文

走进小说的天地800字作文

这是一个美国的单亲家庭。家里只有一位母亲和四个孩子。母亲玛莉非常关心自己的四个儿女,因为这是她唯一的希望。大儿子杰克已经14岁了,正在上初中,二妹安妮12岁,在读小学。也许是家庭的缘故,杰克和安妮非常厌恶对方,甚至产生了某种意义上的嫉妒。为了一个布娃娃,他们会争到撕破为止。

再过一个星期就是圣诞节了。为了让一家人快快乐乐的迎接圣子耶酥的'降临,母亲想了一个好办法。这天晚上,妈妈召来了四个孩子说:“圣子就要降临了,你们希望他降到我们家吗?孩子们异口同声地说:“想。“如果想,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开始做一个摇床,你们必须每天都给家里的其他人做好事,这样你们就会得到一根稻草,铺在摇床里,等到圣诞来临,摇床里的稻草如果够柔软的话,圣子耶酥一定会降临的。

第二天杰克做好了摇床,妈妈准备好了稻草。晚上,妈妈写了五张纸条,上面写的是家里五个人的名字,谁抓到纸上的名字,第二天就得为他做好事,妈妈先抓,看后切切地笑了,由于小弟罗伯太小,不认识字,妈妈看了他的字条偷偷地对他的耳朵说出了纸上的人名。杰克翻开纸条过后,没有任何表示,默默地走开了。 一切都变了!早上,妈妈准备起来做早饭,但早饭已经整整齐齐地放在桌子上了;杰克的书包坏了,准备去告诉妈妈,谁知已被人缝好;安妮晚上睡觉时准备找睡衣,已经有人替她放好了;三妹珍妮的一道数学题目不会做,回来后已经被人给写好了;小弟罗伯起床过后就去刷牙,转身床铺已经被人整理得干干净净了。所有的变化只是因为一根稻草。

明天就是圣诞节了。摇床里的稻草已经堆得像小山了。妈妈鼓励孩子们说:“你们要坚持,等到圣子看到以后一定会到我们家的。中午,杰克没有吃饭,他跑出去了,妈妈发现后,就去找他,他躲在草垛后哭泣,说:“妈妈,为什么每次纸上的名字都是安妮,每次在她睡前我都为她准备好睡衣,早上我都会为她叠好被子,布娃娃我都让给她玩,妈妈我已经受够了!母亲默默地对杰克说:“杰克,如果你觉得委屈,妈妈不强求你,最后一天,你可以放弃!然后就悄悄地走了。终于到了晚上,妈妈在静等一个人的到来,终于他来了,悄悄地放下了一根稻草走开拉。 最后一根稻草是杰克的!

篇26:走进小说天地作文:巴金《家》读后感

《家》是巴金最杰出的作品,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描写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青年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段,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意义的文学形象。书中人物不下七十个,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最高统治者、封建家长只代表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克定,狡猾贪婪的克安等等统治阶层的形形色色人物;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鸣凤,温顺善良地吞咽着旧礼教俄国的小姐梅,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等等;以及接收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觉新,他虽然接受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是处于“长房长孙”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特别是“孝”道的熏染,铸成他委婉求全的懦弱型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妹们反封建的抗争,有屈从于封建势力的压力,维系着封建统治的权威。这些人物都写得血肉饱满,个性鲜明,富有深刻的历史内涵和阔大的现实包容。

在这个家里发生的故事也让人感觉到气愤与悲哀。第一个悲剧发生在鸣凤身上。已经六十岁的冯老太爷要在高公馆的丫头中选一个去给他当小老婆,而这个灾难恰恰降临在十六岁的鸣凤头上。鸣凤和觉慧之间有一段爱情,但是因为两人一个是婢女,一个是少爷,身份悬殊,才导致这段纯洁的爱情别成了一个悲剧。刚烈的鸣凤在他新婚前夜跳湖自尽。梅的命运更加悲惨,她死得比鸣凤懦弱多了。梅是觉新的表妹,他们二人之间也曾有过爱情,本来两家都同意结婚了,却又因为二人的八字不合而不得不散。觉新娶了李家的瑞珏,重新获得了爱情;而梅也另嫁他人,却当了寡妇,又回了娘家。两人依然对对方念念不忘。后来没得了肺病,却因为父亲守旧,不肯看西医,耽误了治疗,最后她怀着遗憾,软弱的死去。高老太爷的身体也是一天不如一天,快要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医药已经不起作用了,在陈姨太的提议下,人们开始求助于封建迷信。最开始找道士在大厅里做法念咒,深夜陈姨太又在天井里拜菩萨。后来克明、克安、克定三兄弟又祭天。最后居然找巫师到家里来捉鬼,把老太爷吓得够呛,陈姨太等人被觉慧说了一番后羞愧地散了。又过一天,老太爷死了,临死之前他醒悟了,同意觉慧等年轻人接收新思想了,可是已经太迟了。死得最令人悲愤的就是瑞珏了。老太爷死后,封建的思想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严重了。葬礼就办得充满封建色彩,这还不够,长孙媳瑞珏生产的日子近了,太太们说长辈的灵柩停在家里,家里有人生产就会有“血光之灾”。所以按照封建理念,瑞珏不得不搬到城外去住。后来瑞珏难产,却不能与觉新相见,她在生下一个儿子之后,含恨离开人世。

这是四个悲剧,虽然发生在了几个完全不同的人的身上,但是却都揭露了封建统治的罪恶。梅和瑞珏都是觉新曾经爱过的女人,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己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己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高老太爷在临死之前能够醒悟也称得上是一种庆幸吧,不过他醒悟地太迟了,没有任何的意义和价值,根本不能给这个家庭,这个社会带来丝毫的改变。而鸣凤,她与常人不同,她性格刚烈,虽然她的死也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封建主义)的任何注意,但是她宁死也不屈服于封建主义,至少她死得不窝囊。总之,封建社会给人们的痛苦远不只这些,所以年轻人才要推翻这个社会,让人们看到新社会、新生活的希望。

篇27:关于走进小说世界初三作文

走进苏轼

在古代的众多诗人中,我最喜欢的是苏轼。因为他他的天才,他的灵动,他的超逸,他的多情,他的别致,浑身散发着诗香。大起大落,沉浮莫测的人生,曲折多难的儿女情长。

走近苏轼,揭开他心灵深处的神秘面纱,去感受他的顽强、乐观的信念和超然自适的人生态度。

“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人生的跌宕起伏,狂风暴雨,他一笑泯千仇,淡然漠视,在烟雨迷蒙的人生中探求新的道路。“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苏轼的坦然乐观,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身遭贬谪又蒙受冤屈,处境险恶,生活困顿,但他临危不惧,永远坚信阳光总在风雨后。风雨不断打击着他支离破碎的人生,苏轼没有见风使舵,也没有惊慌失措,而用平常心去面对,去承受。

他带着乐观旷达,走进自然,走近山水,消除一切挫折、不幸。登临山水,怀古凭吊,去感受大自然的雄奇壮丽,抒发自己的壮志豪情,在苦闷中寻求超越和解脱。“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夜阑风静縠纹平。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他苦闷和彷徨的同时,他为泛舟赤壁静谧美好的景色所陶醉,对归隐江河以寄余生的向往。他将有限的生命融入大自然,使精神得以获得超然,获得自由。

走近苏轼,让我们一起体会他的安逸,顽强。

走进《老人与海》

我喜欢《老人与海》这部小说,我从那朴素、精确而又洋溢着浓郁生活气息的描写中,进入了老渔民桑提亚哥的晚年生活。

我读出了他的贫穷、凄凉,也读出了他的倔强和不甘,同时,他虽已年老体衰,对生活却仍保持那份固有的信心。他出海了,在经历了一次次失败后,他捕到了一条大得惊人的鱼,这是他多少年来梦寐以求的事。经过了三天三夜的周旋,通过与大鱼的殊死搏斗,他在筋疲力尽的最后关头,终于战胜了大鱼,把它绑到了自己的船舷上。在搏斗的过程中,他心中一再出现一个念头:“人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他曾这样高喊着激励着自己:“你尽可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然而,最终,他还是失败了:在归途中,饥饿的鲨鱼接二连三地追上来,他拼尽全力,一条条地杀死这些掠夺者;老人回到岸边,他带回的只是一条巨大的鱼骨,一条残破的小船和一副疲惫不堪的躯体。他失败了,但他内心的骄傲丝毫不受损伤。他英勇地失败了,他是真正凯旋的英雄,一身伤痕则成了他非凡勇气的见证。在小小的窝棚中老人安然入睡。他没有失望,他没有被打败,睡梦中又要准备出海了,他梦见了狮子。

读完这篇小说,我发现,老人的故事不仅象征着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象征着整个人类坚不可摧的精神。在现实中,他虽然失败了,但在精神上,他却是胜利者,他那顽强搏击的精神,展示了人的高贵和尊严。遍顾所有的人生,谁没有经历过失败呢?哪怕再成功的人。失败的原因可以不尽相同,但无论如何失败总是一个让你难以承受的打击。关键是你会梦见“狮子”么?你还会准备“出海”么?再出海,你就会有胜利的希望。我想,这种险恶的人生环境和这种坚忍的人生态度,正是这部作品越来越吸引人的原因。

走进《老人与海》我明白了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至于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马林鱼的一副空骨头架子,这都是无所谓的,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

走进《西游记》

很多人都看过《西游记》,但是当我用心走进《西游记》,你会发现另一层世界。

孙悟空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他机智勇敢又诙谐好闹。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如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孙悟空那种正义大胆、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横扫一切妖魔鬼怪的大无畏气概,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和要求。他代表了一种正义的力量,表现出人民战胜一切困难的必胜信念。

说到猪八戒,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但这个形象同样刻画得非常好。猪八戒是一个喜剧形象,他憨厚老实,有力气,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第一得力助手。但他又满身毛病,如好吃,好占小便宜,好女色,怕困难,常常要打退堂鼓,心里老想着高老庄的媳妇;他有时爱撒个谎,可笨嘴拙腮的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他甚至还藏了点私房钱,塞在耳朵里。他的毛病实在多,这正是小私有者的恶习。作者对猪八戒缺点的批评是很严厉的,但又是善意的。他并不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因此人们并不厌恶猪八戒,相反却感到十分真实可爱。

师傅唐僧,虽说没有孙悟空的本领、猪八戒的活络、沙僧的勤快、白龙马的脚力,但他品行端正,会念真经,不怕“千刀万剐”,有坚定的信念;沙僧和白龙马虽说没有什么大本事,但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心当好后勤,不好出风头。

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走进《红楼梦》

我最喜欢的小说是曹雪芹先生笔下的《红楼梦》。

走进《红楼梦》你会发现《红楼梦》是一个悲剧,它不仅是曹雪芹先生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从而使一个繁荣的荣国府走向衰败。曹雪芹先生历时十年完成这部著作,用细腻和巧妙的文笔叙述了一个繁荣一时的荣国府。

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林黛玉,虽然很多人都不喜欢她那生性猜疑,多愁善感的性格,但我却似乎知道她的苦衷似的。她从小父母双亡,又寄人篱下,她感到自己的世界有多么的孤独,为了保护自己,她只能用刻薄的语气去对待他人,这也是她养成生性猜疑的情感的因素。林黛玉在凄凉中死去,身边只有服侍她的一个丫鬟在默默的为她哭泣。这时我也想起了她那被预言的悲惨的一生。

贾宝玉,一个外表看上去柔弱带点天真的男孩子,其实也有刚强男子的一面,也许到最后谁也想不到他会去出家,是因为他看破了红尘吧,他是一个渴望得到自由的人,当姐妹们成家后都抱怨着生活中的事,他的内心渐渐的成熟了,更何况在这种“指腹为婚”的时代,对他来说更是一种水深火热。同时他又是一个痴情的人,他对林黛玉可以不顾一切,从这也可以看出林黛玉之死对他的打击有多大。我不禁替贾宝玉感到惋惜,美好的青春就这样被断送了。

走进《红楼梦》中你会发现里面的人物命运几乎都是悲惨的,从王熙凤的“一从二令三休”到薛宝钗的“可叹停机德,金簪雪里埋”再到林黛玉的“堪怜咏絮才,玉带从中挂。”都能体现出来。曹雪芹先生曾惨痛的写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寞时,试谴愚忠,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红楼梦》一书让我感慨万千,它让我第一次走入作者的笔下,体会作者的心酸。

走进《卖火柴的小女孩》

《卖火柴的小女孩》相信大家对这个故事都不陌生。

当你走进《卖火柴的小女孩》你会发现,这个社会对于你来说是如此的不公平。新年前夜,在喜庆的气氛中,有谁会注意到一个孤苦伶仃的小女孩?对于富人来说,你与他们丝毫没有关系。你蜷缩在墙角,饥寒交迫。那股烤鹅的香味仿佛存在于梦里,一堵又厚又冷的墙,隔开了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当你擦亮火柴,一切的美丽幻想,都是你心中至真的渴求。正如火光闪了几下就熄灭了,那些美妙的东西可望而不可及,只能是奢求。当星星从夜幕滑落,又一根火柴燃烧起来……

你是多么的纯真、坚强和善良!在黑暗的社会里,在那个处处对穷人不公平的环境里,你却如同一条小溪,始终清澈见底。你知道每一根火柴对于你家徒四壁的家庭来说都是宝贵的。尽管爸爸迫于生计而对你流露不出一丝疼爱之情,你还是理解了他。为什么只因为贫穷,就丝毫激不起别人的同情之心?凄美的结局是那么充满了讽刺性!当时的社会就是这样残酷无情。

我们多么像泡在蜜罐里,亲情滋润着我们不缺吃不缺穿的生活。当我们围坐在饭桌边吃团圆饭时,辞旧迎新的这个夜晚,你的悲惨境遇是那么的不可想象——食不果腹,穿着单薄的衣服徘徊街头。我们看来平常不过的生活,成了你的奢望。为什么当你孤苦无依的时候,我们还在为父母的唠叨而厌烦?为什么当你饥寒交迫时,我们还在饭桌前挑三拣四?这对你来说一定是不可思议的。你本应该得到美好的童年,本应该受到良好的教育,但贫穷剥夺了你应有的权利。

走进《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字里行间渗透的深深同情间,我了解了你。我祝福你在另一个世界能够得到幸福。

走进小说世界

《老鹿王哈克》是我很喜欢的一部小说,我看的时候老是会情不自禁的走进这个小说世界。

哈克是鹿群中心高气傲的鹿王,但是岁月不饶人,哈克衰老了,它知道自己在不久的将来会咕咚一声气绝身亡。可哈克不甘心自己就这样平淡地死去,它希望给鹿群带来安宁——用智慧和力量向老狼发起挑战。为了这个缥缈,让所有

“人”不敢想象的愿望,哈克受尽屈辱,它放弃了王位,失去了心爱的妻子,同时又遭到了同伴们的唾弃。可是鹿王的责任心却一直以无穷的力量支撑着它。他知道自己害怕狼,但它最终以智慧与狼同归于尽,让鹿群过上了安宁的日子。

我佩服鹿王的勇气,无论书中,还是电视上,鹿面对狼总改不了怯懦、胆颤,可是哈克,它虽然也害怕过,但是它能站起来,独自一个“人”去跟老狼斗智慧,它需要下多少大的决心啊!同时,哈克的责任心更是让我为自己感到羞愧。哈克向狼挑战,是为了让整个种族更加繁荣昌盛,日子过得更加幸福快乐。而我,对班级,对同学,少了哈克的那份最沉重的责任心。

走出这部小说,心中仿佛倒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咸,一股脑儿涌了上来。

篇28:九年级下册第二单元作文:《作文走进小说天地》

人教版九年级下册第二单元作文:《作文走进小说天地》

孔乙己被打断腿后,他离开酒店,,一拐一拐地匍匐前进。这时,不远处一片锣鼓声,还伴随着一阵阵的贺喜声和鞭炮声。“是新官上人啊!”孔乙己回过头,原来是丁举人的管家在说话,他问,这个新官是谁?丁举人的管家瞥了他一眼,说:孔乙己,你以为是谁啊!你有资格问我吗?被我家老爷打断了腿,现在想和新县官攀关系吗?你有什么本钱啊?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孔乙己不语。孔乙己转过头看着县官,他觉得这个县官甚是眼熟,只是想不起在那里见过。这时县官看见了他,立即下车走到他身边,高兴的对他说孔先生还记得我吗?”孔乙己一脸疑惑地望着他,他又说:“一年前,我上京考试,被山贼抢劫,路过这里,孔老先生省下喝酒的钱,送给我当作盘缠,助我上京。我考试高中状元,一个月前被调到这里当官。”孔乙己渐渐回忆起来,点了点头。县官拉他上了一顶新轿子,并公开拜他为老师。孔乙己的事不知什么时候在鲁镇传开了,第二天,丁举人就带了几百两银子和一份房契来拜访孔乙己。孔乙己再三推辞,丁举人却硬塞给他。又因自己打断了孔乙己的腿,不住地给孔乙己赔罪。留了半日,笑眯眯地走了。有了钱,他先去医院把它的.腿治好,过了不久,他出院了。丁举人听说他的腿痊愈了,特意去接他,当孔乙己出来时,丁举人已经在门外等候多时了。

丁举人说:孔先生,请上轿,走到半路,对丁举人说:我要去咸亨酒店,我还欠那里的掌柜十九个钱呢,我到那吃顿饭顺便把钱还清。到了咸亨酒店,他穿着整齐华丽的长衫,要了几碗酒和一碗荤菜。过了好一会儿,他叫来掌柜,问:“一共多少钱?”掌柜恭恭敬敬地说:“五十个钱。”孔乙己说:“上次一共还欠十九个钱吧,这次一次清了吧。多余的就不用找了。”说完,一个仆人手一扬,扔出了一百多个钱,搀扶着孔乙己走出了大门。掌柜跟在后面,笑眯眯地送走了孔乙己,笑嘻嘻地回到房里数钱去了。 不久,孔乙己考上了秀才,紧接着就考上了举人。不久。他也成为了一个县官,众人对他刮目相看。不过,它比别的县官好得多,一次,一个人来他家,发现他家有许多书,想偷一本,正巧被孔乙己的管家看到了,于是将这个人带到孔乙己面前,孔乙己看了一眼这个人,发现这个人也穿着破旧不堪的长衫,脸上也有伤痕。他想起了自己过去的经历,他的生活一定跟我过去一样,我不能像丁举人把我的腿打断那样打断他的腿,于是,就慈祥的对他说,您想看哪本就拿去看吧,

不过,我要告诉您:做事不要小偷小摸,要先想结果再去行动,否则不会有好下场的,这个人一脸疑惑,于是,孔乙己将自己的亲身经历讲了一遍,这个人才明白。自此,这个地方变成一个安定和谐的城市.

篇29:初三走进小说世界的作文

续写《西游记》

大家都知道《西游记》中唐僧师徒四人取得真经后就各自散了,那么大家知道他们之后的事情吗?不要着急,且听我慢慢道来。

孙悟空回到花果山,金箍儿已经没了,骄傲自大的本性又回到他身上。到处张显本领,受到众猴追捧,好不快活。猪八戒又回到高老庄,贪吃好色的本性也回到他的身上。靠取回真经的成就,真是想要什么有什么,逍遥自在。沙僧回到流沙河,海味吃了个遍。唐僧回到长安,天天大鱼大肉,毫无顾忌。

这样不知不觉过了500年。有一天,孙悟空闲得无聊,便离开花果山去找其他三人。孙悟空说:“这样的生活多没劲呀,我们去外面转转吧。”经过一致同意和商量,他们最后选择了去火焰山。

他们来到火焰山附近,还没着地,便感到热气腾腾。刚落地一会儿,他们便大汗淋漓。四周一片荒凉,草木枯落,不远处就有几座大烟囱。孙悟空正奇怪:火焰山不是灭了吗,怎么还那么热?他们正想找个人家问问,却看到一个老人摇摇晃晃走过来。孙悟空定睛一看,这不是土地神吗?于是说:“土地,土地!”土地神见是唐僧师徒四人,不敢怠慢,慌忙走向前。孙悟空问:“现在是什么时节?”土地神说:“现在正值春分。”孙悟空又说:“那这里为什么那么热?既然是春天,为什么草木枯落?”土地神一听,便大倒苦水:“哎,现在人类生产技术提高了,为了生产东西,不顾一切的建立工厂。”土地生用手往烟囱方向一指,说:“这就是工厂的烟囱,时不时冒出黑气,致使我经常咳嗽,也很少看到蓝天白云。我还听到什么全球变暖之类的消息,我想和春天就烈日炎炎的情况有关系吧。”突然,土地神弯下腰来,捂着肚子,“咿呀咿呀”的呻吟。唐僧急忙说:“你不要紧吧。”土地神说:“没事,过一会儿就好了。”过了一会儿,土地神直起腰来,气愤地说:“最近我看到原本清澈的小河边的浑浊不堪,我正是因为喝了小河的水才闹肚子的。而且人类现在还捕捉残杀动物,许多动物濒临灭绝。什么老虎,鲨鱼翅,蛇都成了人类餐桌上的美食。”唐僧说:“善哉,善哉。我以后再也不吃大鱼大肉了。”孙悟空便说:“我去南海找菩萨,看看她有什么办法。”说完,一溜烟没影了。

孙悟空到了菩萨那,正想说话,菩萨说:“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了,这些不知好歹的人,暂且饶恕他们一次吧。”说完,拿着杨柳枝儿蘸了一点甘露,向天下洒去。顿时水变的清澈见底,枯树冒出了芽,一朵朵白云飘在天上,鸟儿欢快的唱着歌作文

经过这次外出,唐僧师徒四人都有很大启发。都劝告人们:“地球只有一个,请爱护我们的地球吧。”

好吧,这段是我们自己续写的啦,至于唐僧师徒四人到底做什么去了,我也不清楚。

续写《凡卡》

今天学完《凡卡》这篇短篇小说,我又给那个背景的结尾续写了一段。

凡卡写完信后,想把信寄给爷爷,可是他没有钱,趁老板们出去礼拜还没回来,他赶紧从架子上拿下一双大皮鞋,穿上,连夜赶回了乡下去找爷爷,但是,凡卡才只是一个9岁的孩子,根本忘记了回乡下的路,于是,他迷了路。

凡卡困了,他很想睡觉,所以就打算先睡一觉,明天一大早在赶路。。。。。。一会儿,老板回来了,发现凡卡不见了,桌上只留下一支旧钢笔和一瓶旧墨水,那一对高价皮鞋也不见了,老板很愤怒地对其他小学徒们说:“你们去给我把凡卡和那双高价皮鞋找回来,要不就别想吃饭,别想睡觉!”

他们没过一会儿就找到了凡卡,准备赶紧带他回去,凡卡不想回去,对他们说:“难道你们还想留在那里过挨打、挨饿的日子吗?快逃吧!别呆在那鬼地方了,和我一起回乡下吧!”他们也想回去,于是,就答应了小凡卡。每人偷偷回去拿了一双大皮鞋,跟着凡卡,一起找到了回家的路。

而老板却因为皮鞋都被拿光了而破了产,无奈在街上乞讨。

凡卡回到家,爷爷见到他全身被打过的伤痕,实在也不忍心再把他送去当学徒了。凡卡把从老板那里偷来的皮鞋卖了钱,一部分给爷爷,一部分给自己当学费——他要读书。

最后,因为凡卡的聪明才智,长大当上了官,二爷爷却不幸病死。凡卡心里想着:也不知道老板们现在怎么样了,当年偷了他们的皮鞋,做的有点不对,应该补偿一下。可当他找到老板时,他已经饿死街头。

续写《穷人》

桑娜拉开了雪白的帐子,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西蒙的两个孩子,旁边,是桑娜和渔夫的五个孩子。这七个很小的孩子,正躺在床上睡觉,嘴角还挂着一丝微笑。桑娜抱起了西蒙的一个孩子,苦笑着对渔夫说,我们该怎么办,怎么才能养活这么多的孩子啊!

……

晃眼,十几年过去了,桑娜一家子在极端贫困的生活条件下,终于熬到了十月革命的爆发。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七个孩子看到夜以继日的父母,脸上已布满风霜,身心憔悴、疲惫,这一情景让孩子们很心痛。于是,孩子们齐心协力,小小年纪一起下海捕鱼,虽然捕的鱼数量不多,可他们已经很满足,正兴高采烈的准备回家,却被鱼村的恶霸逮了个正着,把他们手里刚刚捕来的鱼抢走了,嘴里恶狠狠地抛下一句:“哼,这些鱼还不够你家的税。”

老渔夫看到后,昂天嚎啕:“上帝啊,可怜可怜我们吧,你让我们穷人怎么活啊?”捕鱼的生计很难为续。七个兄弟决定到城里去打工,用赚来的黑面包养活父母和自己。

虽然十月革命已胜利,但是社会还是很动荡人们还是吃不饱、穿不暖,七个兄弟由于肯吃苦,都找到各自的工作,别人下了班,而他们还在努力的工作着,干那最脏最累的活,为了多赚那么一点点的黑面包。而老板太苛刻,并不领情,不打即骂,只想榨干他们身上的血汗,就像吸血鬼很贪婪。而俄国内战爆发,民不聊生,尸体遍野,战死、饿死、病死到处凄凉一片。

七兄弟在城里亲眼目睹,多多少少了解了列宁的苏联红军。为了彻底改变现状,他们一起加入了为穷人打天下的苏联红军。部队里,兄弟一条心,作战英勇、所向披靡,取得一次又一次的胜利。而在后方的父母也受到苏维埃政府的帮助,生活上的温饱已不成问题,解决了孩子们的后顾之忧。勋功章和捷报频传,渔夫的脸上露出了从来都没有过的笑容,对着桑娜说:“孩子们都长大了,咱们对得起西蒙,也可以放心了。”

七兄弟奔赴在各个战场,为推翻旧政权的势力,为列宁提出的创建社会主义目标浴血奋战。直至战争结束,虽然他们身体上都负过伤,但他们都奇迹般的活了下来。

兄弟们相约从各自的部队,向那海边的小乡村聚集,和父母团圆。

傍晚,狂风奇迹般地停止了,粉红色的夕阳染红了半边天,孩子们迎着海风,愉快地在沙滩上洗起了小脚丫。渔夫也喜上眉梢地乘着船满载而归,又能饱餐一顿了,他们欢笑着,飘荡在沙滩,飘向了海洋……

《孔乙己》续写

今天在家闲着没事,我把《孔乙己》续写了一段。

孔乙己从酒店里出来,慢慢地挪到一座庙前,他心想:我孔乙己自幼熟读经书,不想落到如此地步,当年同窗丁不仁狗屁不通,仗着家里有钱,贿赂考官才弄了个举人,现在,竟如此欺人!他越想越气,这时,天降大雪,寒风凛冽,孔乙己饥寒交加,昏了过去。

也是孔乙己命不该绝,且说自从范进中举以后,前来绍兴赴任,只见他一身锦衣绣带,满身珠光宝气。他的妻子、母亲也坐在轿中,胡屠户跟着当贴身侍卫,一看天降大雪,道路难走,便到庙中躲一躲。忽然范进看到一个人,那人身穿破夹袄,面色腊黄,乱蓬蓬的头发活像个鸡窝,蜷着两腿,下垫一蒲包,用草绳拴在肩上,手里还拿一本破书,范进想到自己当初的遭遇,断定他是个读书人,便将其带回绍兴。

到了绍兴,范进便忙着替孔乙己求医问药,孔乙己本无大碍,调养了一些日子,便康复了,范进因与孔乙己情投意合,因此二人结拜为兄弟,范进让孔乙己当了师爷。

一日,孔乙己来到咸亨酒店,掌柜抬头一看:孔乙己穿一身崭新的长衫,面色红润,左手捋着胡须,右手拿着折扇,一摇一摆地走了进来,掌柜急忙上前,满脸堆笑地说:“孔老爷光顾此店真是三生有幸,快,快请里面坐!”说着,便领孔乙己进了隔壁,抹了抹桌子。孔乙己将大串钱扔在桌子上,说:“这回,要上好酒,将以前欠的一并还清!”掌柜的赶忙搬出绍兴老酒,陪笑道:“孔老爷见外了,你欠的钱早就从粉板上拭去了,再提就是看不起小的了!”掌柜的只顾献殷勤,忘了住手,酒流了一地。

正在这时,丁举人一步跨了进来,孔乙己一愣,还未反应过来,丁举人就作揖道:“恭喜孔老兄,愚弟这厢有礼了。”孔乙己不理他。丁举人又施一礼:“都是小人该死,读书人窃书能算偷吗?孔老兄如果要,都送与您!”孔乙己还是不理,丁举人急了:“当初咱们同窗十载,亲如骨肉,仁兄若不原谅,小弟就死在面前!”说罢便要往墙上撞。孔乙己这才作罢。周围早已围满了短衣帮,都纷纷说道:“孔老爷福大命大造化大,莫和小的们一般见识,日后还请多多关照!”孔乙己露出得意的神色,之后便说些“之乎者也”之类的话,众人频频点头,夸他有学问,店里充满快活的气氛。

过了几日,丁举人又亲自登门做媒,将自己未满18岁的妹妹许配给孔乙己为妻……

这个结局大家很意外吧,我是不是续写的很精彩。

续写《变色龙》

我最喜欢的小说是《变色龙》,看完这部小说我觉得不带劲,于是我又给他续写了一段。

一天,警官奥楚蔑洛夫正在大街上巡视着。觉得有点口渴,便随手拿了一个苹果啃了起来。忽然看到对面来了个军官,后面还跟着一队士兵。他下意识地眯起眼睛仔细一看,原来是乌拉吉米尔将军,便立刻扔掉了手里的苹果,抹了抹嘴,带着满脸含笑的温情迎上去说:“将军大人好!”

“你是谁?”乌拉吉米尔将军甚感迷惑,实在想不起什么时候见过警官。”

“我就是上次帮您找到您爱犬的奥楚蔑洛夫呀。”

“嗯。”乌拉吉米尔将军冷漠地点点头。

“说实话,您那爱犬真是机灵。一口就咬破了那坏家伙的手指头。你看它那伶俐的耳朵,一看就知道是犬中之英。我敢肯定您那爱犬不须训练也会是一头勇猛无比的……”

“废话!”奥楚蔑洛夫的话忽然被打断了,“那条狗味道还不错……”奥楚蔑洛夫吓了一跳。原来那条狗已经被将军给吃了,真是拍马屁拍到了马腿上。他灵机一动,连忙说:“我也说嘛,将军府里的畜生怎么会那么瘦。后来我听说是因为这种狗的营养全被骨头给吸收了,别看它长得那么瘦,它那骨头可脆了,而且营养丰富,将军可真是好眼力!要是换成了别人怎么看得出来呢?”

“你这混蛋!我是看那条笨狗连只兔子都抓不住,才叫人砍了它喂狗的,没想到它那些兄弟们还吃得挺香。你这家伙胡说什么?”

将军一挥手把奥楚蔑洛夫摔在地上,掏出了枪。

只听见奥楚蔑洛夫痛苦地低吼了一声……

“将军真是好枪法!今天真是不枉此行,终于把那只追了很久的鹰给打下来了。”将军的部下捧着将军的猎物奉承道。

原来那一枪并没有打在奥楚蔑洛夫身上。但是奥楚蔑洛夫呢?怎么没听见他来拍马屁?他怎么会放弃这么好的机会?

众人回头一看,原来他已经断气了!

哈哈,这个续写《变色龙》大家觉得我写的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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